索引号: | 3070211020000233000000/202105210000005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5-2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合水县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报销告知书
全县所有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含退休职工):
为了全面提高意外伤害调查效率和准确性,进一步方便意外伤害患者住院费用报销,经研究,决定对全县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调查及报销流程进行优化调整,现将具体事宜告知如下:
一.报案。从2021年5月24日起,全县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因发生意外伤害(含意外伤害二次手术)住院治疗的,必须第一时间由患者本人或家属在意外发生24小时内拨打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庆阳中心支公司报案热线(报案电话:0934-5595500 )进行报案登记,详细告知患者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受伤经过和具体伤情。如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报案,造成住院医疗费用无法报销的,一切责任后果由个人承担。
二.报销。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后,意外伤害患者本人或家属持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庆阳中心支公司出具的《合水县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调查报告单》直接结算报销。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出院结算后,意外伤害患者本人或家属持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庆阳中心支公司出具的《合水县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调查报告单》和住院报销资料在所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县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经办窗口手工结算报销。
温馨提示:意外伤害调查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如发生收取费用或其他违规行为,可直接拨打合水县医疗保障局监督举报电话0934-5525600进行投诉举报。
报案电话:0934-559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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