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233000000/202408120000004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8-1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关于将合水县残疾人康复中心拟纳入医疗保障定点管理资格评估结果的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工作的通知》(合医保发〔2021〕47号)文件精神及相关政策规定,我单位对2024年新申请的合水县残疾人康复中心进行了资格初审,现场考察,审核评估,经会议研究决定,拟将合水县残疾人康复中心纳入合水县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管理。
公示自2024年8月13日开始,8月19日结束,共5个工作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向合水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反馈,联系电话:0934--5561009。
合水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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