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ZF-xzfzcbmzfb--zfwj-2015-0328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 生效日期: | 2015-09-07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合政办发〔2015〕111号 | 所属主题: | 合政办发 |
合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水县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板桥镇、肖咀乡、县直有关部门:
为保证我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县政府决定成立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合水县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验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请验收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对我县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进行验收。
附件:1、合水县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验收工作领导小组
2、合水县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验收工作方案
合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17日
合水县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验收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验收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合水县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何维莉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 军 县财政局长
张永华 县农发办主任
成 员:贺彩霞 板桥镇人民政府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张 涛 肖咀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齐治文 县发展和改革局科员
拓建民 县财政局科员
王志山 县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主任
石丽霞 县水务局建管站站长工程师
张 维 县水土保持管理局副局长工程师
黎 阳 县公路局副局长工程师
曹 刚 县林业局林业站站长工程师
王海英 县农牧局农广校副校长农艺师
张晋乐 县农发办副主任
李永军 县农发办副主任
张西良 板桥镇曹家塬村民委员会主任
杨文革 板桥镇瑶子头村民委员会主任
贾小斌 板桥镇板桥村民委员会主任
赵天成 板桥镇柳沟村民委员会主任
李粉霞 肖咀乡肖咀村民委员会主任
贾永华 板桥镇曹家塬村农民质量监督员
董世聪 板桥镇瑶子头村农民质量监督员
丁彦林 板桥镇板桥村农民质量监督员
张进军 板桥镇柳沟村农民质量监督员
张兴诚 庆阳市普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员
验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发办,张永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合水县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验收工作方案
为了规范和加强我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建设和竣工验收有关工作,根据甘肃省农业综合开发条例和《庆阳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建立健全组织
为确保合水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顺利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县政府决定成立项目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副县长何维莉同志担任,县财政局局长李军同志,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张永华同志担任副组长,成员有板桥镇、肖咀乡、县审计局、水务局、水保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局、农牧局有关负责人或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专业技术人员,项目涉及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和农民质量监督员,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决定项目验收工作中的主要事项,协助项目区做好验收准备,协调、解决项目验收工作中的较大问题,对项目建设情况作出综合性结论,并做好项目提交省、市级验收工作前的县级验收工作,确保各级验收工作顺利进行。
二、时间进度安排
为确保我县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顺利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具体的时间进度安排如下:
(一)县级初验阶段( 7月20日至7月24日前)
本阶段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1、查阅项目档案资料;
2、查阅项目财务账务资料。
(二)县级实地验收阶段( 7月25日至7月31日前)
本阶段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1、对照项目计划深入实地对照项目计划、设计对单项工程进行验收。
2、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三)县级验收整改总结阶段(8月1日-8月21日前)
本阶段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1、县级验收工作完成后,根据验收领导小组提出的整改意见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2、领导小组对施工单位的整改过程进行监督,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3、整改完成后,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复验,形成验收结论和总结。
三、具体验收方法
(一)验收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1、省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下达的项目计划批复和资金到位批复;
2、项目初步设计及批复;
3、项目实施工作总结;
4、资金到位、使用及管理情况报告;
5、项目审计报告;
6、项目管理档案;
7、项目财务档案。
(二)项目验收重点内容
1、土地治理项目:
(1)工程实行招标投标情况
土地治理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范围包括:以县为单位工程单项合同或者年度项目同类工程估算价累计30万元以上的(含本数);货物和工程监理、招标代理机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资料印刷等服务单项合同或者年度项目同类货物(服务)估算价累计10万元以上的。
土地治理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或者竞争性谈判的范围包括:以县为单位,工程单项合同或者年度项目同类工程估算价累计30万元以下(不含本数)、1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工程监理、招标代理机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资料印刷等服务单项合同或者年度项目同类货物(服务)费用估算累计1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的;项目规划设计单项合同或者年度项目同类服务费用估算累计5万元以上的。
(2)工程监理制执行情况
凡农业综合开发年度财政投资1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单项工程或年度财政投资累计在10万元以上的同类单项工程均纳入监理范围。
(3)政府采购制执行情况
政府采购中标人或者中标价格可以满足土地治理项目招标投标需要的,经上级农发办核准后,使用政府采购中标人或者中标价格,不再另行组织招标。
(4)土地治理项目竣工工程产权移交及管护责任落实情况。
(5)项目管理档案。
(6)水利措施计划任务完成情况(排灌站、机电井、输变电线路及相关配套设施、埋设管道、小型蓄排水工程等)。
(7)农业措施计划任务完成情况(改良土壤、机耕路及配套设施、旱作农业等)。
(8)林业措施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农田防护林、经济林等)。
(9)科技推广措施计划任务完成情况(技术培训、示范推广等)。
2、产业化项目:
(1)土建工程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加工车间、库房等)。
(2)设备购置计划任务完成情况。
(3)项目管理档案。
(4)项目实施效益(生产能力、新增产值、新增利税、带动农户、项目区人均增收和安排农村剩余劳动力等)。
3、财务管理:
(1)财政资金到位情况。
(2)财政资金按工程进度报账情况。
(3)自筹资金落实情况。
(4)资金适用范围的合理性。
(5)报账票据的规范性。
(6)完工项目决算和移交情况。
(7)财务档案的完整性。
(8)项目竣工审计执行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
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验收工作,时间要求紧迫、涉及部门多、验收要求高,县农发办要主动协调,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验收工作列入当前重要的议事日程,抓紧抓实。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积极与各有关乡镇负责人及县财政、审计、水利、水保、林业、交通运输、农牧等部门衔接,对目前尚未完工的项目,必须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加快实施进度,确保项目按时通过验收。
(二)认真开展查缺补漏工作。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面积大,范围广,施工工期长,一些项目施工时间较早,竣工时间也较早,对于存在的问题,必须认真开展查缺补漏工作,针对因受到自然灾害影响而损坏的工程,以及大型机械使用过程中造成农发项目工程损坏的,必须对现场工程做好必要的修缮。
(三)扎实做好项目竣工验收的各项工作。
一是要严格按照项目竣工验收要求,加强项目管理,项目实施要按照项目法人制、施工合同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资金审计公示制等管理制度的要求执行。二是要监督项目施工单位,严格履行法人职责,全面承担起项目建设任务。三是项目管理单位要督促监理单位,促其依法控制工期、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规范管理堵塞漏洞。四是要严肃财经纪律,坚决禁止资金截留、挤占、挪用等行为,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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