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ZF-xzfzcbmzfb--zfwj-2015-0252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 生效日期: | 2015-07-30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合政办发〔2015〕88号 | 所属主题: | 合政办发 |
合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合水县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职责和工作方案》的通知
合政办发〔2015〕88号
合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合水县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和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现将《合水县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和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合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17日
合水县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和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步伐,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推动工作重心下移,提高乡镇履职能力,全面更好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目标,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为载体,推进监管能力和制度建设;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为重要突破口,推进生产经营主体的责任落实;以宣传培训和督查考核为抓手,全面加强体系队伍建设。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抓,强化源头治理和执法监管,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和全程控制,推进监管能力和制度机制建设,确保主要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切实维护公众健康和消费安全,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和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建成覆盖全省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省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机构、主要农产品主产区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生产经营主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监管体系,对全县主要农产品质量和农业投入品实现信息化追溯和综合监管。实现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主体有备案、生产经营有记录、产品流向可追踪、产品质量可溯源、风险隐患可识别、监管信息可共享、 监管责任可落实、主体责任可追究的全程追溯管理模式。
三、工作内容
(一)机构建设
为完善追溯信息平台建设,实现省、市、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的对接。要求县质检站负责本辖区的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选好省上投资建设的乡镇监管机构和生产经营主体。选择一名专职管理员,负责组织辖区内乡镇监管机构和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藏、运输的企业、合作社、大户、屠宰场等主体及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门店的信息录入。
乡镇监管机构设立独立的办公和检测工作用房,配备电脑和激光打印机。每个乡镇每年至少保证两万元工作经费。西华池镇、板桥镇、太白镇、老城镇确保三名专职农产品质量监管检测人员,其余乡镇确保两名专职农产品质量监管检测人员,所有村组要落实“一专三员”制度。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投入品经营门店和种子生产经营企业需至少配备追溯信息平台管理人员1名,配置农残快速检测设备、电脑和二维码打印机。
(二)监督管理
县质检站要针对乡镇产地准出证明的管理进行监督抽查。负责生产、收购、储存、运输环节追溯管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监督检查。指导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出具产地准出证明,开展本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库建设工作。
乡镇一要负责进一步摸清本辖区内的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藏、运输等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进行详细备案;二要督促经营主体做好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检测等工作,指导其建立农产品生产、收购、储存、运输档案,包括生产记录、进销货台账等,真实全面记录农产品生产、经营全过程中质量控制情况及产品销售情况;三要负责对本辖区申报、认证的“三品一标”农产品进行监管、抽检;四要负责产地准出证明的管理、开具等追溯具体工作,建立本区域追溯台账,详细记录准出农产品相关信息,建立基础追溯信息库。
(三)检测检验
县级质监站要以保障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为准则,开展例行监测、日常检测和监督抽查。以生产基地和农贸市场为重点监管对象,实行旬检制,每次检测品种不少于8种,全年开展定期检测30批次以上,检测样品不少于210个。乡镇农产品质检站以本辖区基地蔬菜和农贸市场为重点监管对象,实行周检制,每次检测品种不少于6种,全年开展定期检测50批次以上,检测样品不少于350个,使监测工作实现常态化。每周定期向县站报送检测结果,在节日期间,加大抽检频次,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
(四)质量追溯
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在负责建设好本单位追溯信息平台的基础上,要组织好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生产经营主体,按职责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采集、汇总分析、风险预警、信息传输,完善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运行机制,负责辖区内追溯工作培训,实现省、市、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的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
(五)风险预警
加强日常监测、分析评估,及时收集整理和报告质量安全风险信息。加大跟踪检查频率、有针对性地加强检测与监测、加强自控自检措施,风险预警通报。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六)应急处置
应急处置是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食品安全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主要包括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报告,急速赶赴现场,进行事故原因的调查和样品的采集工作,将调查报告迅速上报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参与事件的处理。
(七)监督检查
县质检站要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追溯管理巡查制度。对农产品生产、收购、储存、运输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至少每月检查一次以上,对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以及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的单位,每个月都要进行监督检查。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要负责好区域内农产品生产经营活动指导、监督,农产品生产基地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监督管理生产基地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检查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基地生产管理记录和农产品农残检测记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咨询等工作。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增加监督检查的频次和力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根据《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管理办法》,建立和落实“政府负总责、乡镇有机构、村级有人员、监管到村组、检测全覆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机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监管单位全员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各乡镇和农牧部门都要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确保追溯工作的政府领导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到实处,尽快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社会各方面参与的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局面。
(二)强化宣传培训。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版和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平台,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和国家禁用和限用投入品的宣传,使农产品生产、收购、储存、运输等各环节的生产经营者充分了解和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要求和做法。严格遵循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加强对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监管者的业务水平,提高农产品生产与经营主体的责任意识,提高公众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积极性。建立违法行为信息披露制度和有奖举报机制,营造公众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及时报送信息。乡镇监管机构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上报制度,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质量安全风险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附件:1.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工作职责
2.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工作职责
3.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机构人员名单
附件1
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
二、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三、负责农产品质量质量安全监测检验;
四、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息库建设工作;
五、负责“三品一标”认证材料的初审、上报;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
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管理、业务指导、技术培训以及相关信息报送。
附件2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
二、负责本乡镇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产品质量监管以及农产品产地准出、生产档案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等工作;
三、承担本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和上级部门下达的检测任务;
四、收集上报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协助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受理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配合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五、指导本乡镇农业产生经营者主体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自律性检测和内部质量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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