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6032600000026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6-03-26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合政办发〔2026〕6号 | 所属主题: | 合政办发 |
合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合水县省市县列为民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合政办发〔2026〕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合有关单位:
高质量办好为民实事是县委、县政府向全县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根据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省市列为民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庆政办发〔2026〕3号)文件精神和合水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的2026年民生实事项目,为全面完成2026年省、市、县列为民实事工作任务,县政府办公室对省、市列为民实事方案进行了分解细化,牵头制定了10件县列为民实事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办好为民实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部署,狠抓落实,确保实事任务按期推进。牵头单位要加强协调衔接,细化推进措施,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配合单位要主动对接,积极协作,全力做好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资金保障等工作;实施单位要严格落实项目建设全周期管理,确定专人跟进盯办,严控项目时间进度,严把“质量关”“效益关”;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资金监管,加强督促检查。县政府办公室将全程跟办督办,定期通报工作进展,真正把为民实事办成人民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附件:1.改造建设村级互助幸福院实事方案(省列)
2.城镇新增就业及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实施方案(省、市列)
3.乡村全民健身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省列)
4.资助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实施方案(省列)
5.老年人白内障复明工程实施方案(省列)
6.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方案(省列)
7.职工关心关爱“4个1”活动实施方案(省列)
8.社区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实施方案(省列)
9.“气化庆阳”天然气进城入镇项目实施方案(市列)
10.老旧小区改造及电梯加装项目实施方案(市列)
11.老年助餐点AI智慧助餐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市列)
12.校园安全AI智慧报警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市列)
13.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方案(市列)
14.千名困境妇女儿童关爱行动实施方案(市列)
15.保障特殊群体有线电视收视权益实施方案(市列)
16.农村清洁能源取暖项目实施方案(县列)
17.农村入户道路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县列)
18.易地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县列)
19.天然气进城入户项目实施方案(县列)
20.县城地下供水管网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县列)
21.国道211线合水段交通安全设施提质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县列)
22.戏曲进乡村(社区)活动实施方案(县列)
23.困难大学生资助项目实施方案(县列)
24.县城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县列)
25.困难老年人白内障复明、义诊、健康体检和专家坐诊项目实施方案(县列)
合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26日
附件1
改造建设村级互助幸福院实施方案(省列)
一、目标任务
通过提升改造方式,在板桥镇田瑶村、阳洼村、太白镇葫芦河村、蒿咀铺乡蒿咀铺村、肖咀镇铁赵村、卓堡村建设6个村级互助幸福院。
二、功能标准
(一)面积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使用面积不作硬性规定。
(二)基本功能。发挥设施站点连接家庭与社会服务的作用,及时收集和转介服务需求。主要具备以下功能:
1.供餐助餐。配建和服务对象相匹配的厨房餐厅,为在互助幸福院活动的老年人提供就餐服务,为村上有需求的居家老年人提供送餐服务。
2.休闲娱乐。配建日常活动设施,为老年人提供休闲活动、文体娱乐服务。
3.有条件的村级互助幸福院可根据老年人实际需求拓展其他服务。
三、运营管理
(一)运营主体。原则上由村委会负责运营,有条件的可委托第三方运营。
(二)监管责任。县民政局和乡镇政府负责村级互助幸福院监督管理。
(三)成本管理。通过政府补一点、村集体筹一点、社会力量捐一点,以及设置公益性岗位、志愿服务、村民互助、面向社会其他人员提供经营服务等措施,降低运营成本,推动可持续发展。
(四)互帮互助。积极倡导互助养老,鼓励老年人继续发光发热,引导年纪较轻、身体健康的老年人发挥自身作用,实现老人之间互帮互助、互相服务。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6年3月)。成立由县民政局牵头、部门联动的项目推进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组织考察学习,在充分调查摸底基础上,完成前期设计,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二)项目实施阶段(2026年4—10月)。按照建设标准和任务要求,4月底前完成项目设计、审查备案、资金配套、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加快项目施工进度,10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三)评估验收阶段(2026年11月)。项目实施乡镇组织开展自评验收后,县民政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评估验收组,通过现场查看、实地验收、综合评估等方式,对项目建设质量、设施配套、服务功能以及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评估验收。
(四)项目运营阶段(2026年12月)。县民政局与项目实施乡镇制定运营方案,建立健全制度职责和工作规范,公开招标入驻服务企业,组织岗前培训,督促投入正常运营,形成工作报告报市民政局和县政府,做好迎接省、市评估验收准备工作,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
五、资金安排
每个村级互助幸福院总投资20万元,共计120万元。省、市、县三级按照5:3:2的比例分担。其中省级财政补贴60万元,市级财政配套36万元,县级财政配套24万元。资金主要用于村级互助幸福院改造建设和服务设施配套。
六、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实施单位:板桥镇政府、太白镇政府、蒿咀铺乡政府、肖咀镇政府
附件2
城镇新增就业及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实施方案(省、市列)
一、城镇新增就业
(一)目标任务
全县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人员1520人,其中: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550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00人。
(二)实施范围
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通过各类单位招聘录用、从事个体工商户、公益性岗位安置及灵活就业等渠道,在全县城镇区域内初次就业和失业后实现再就业。
(三)实施步骤
1.安排部署(2026年3月)。制定城镇新增就业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分解重点工作目标任务,靠实工作责任,广泛开展政策宣传。
2.开展工作(2026年3月—11月)。常态化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宣传就业工作政策。全面开展岗位推荐、职业指导、政策咨询、技能培训、权益维护、就业援助、信息统计等工作。县人社局、县就业局不定期对各建制镇、各社区工作进展进行调度,通过电话回访、实地核查、数据比对等方式,组织核查就业工作质量。
3.评估总结(2026年11月下旬—12月)。县人社局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自查验收,形成工作报告报市人社局和县政府,做好省市检查验收准备工作。
(四)资金安排
通过就业补助资金,全力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职业技能评价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以及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建立快速受理、快速审核、快速支付机制,支持和促进劳动者在城镇实现就业。
(五)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实施单位:县就业局、各建制镇政府、各社区居委会
二、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一)目标任务
2026年,采取省级财政适当补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按照省市下达我县指标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单位就业,项目实施期限为3年。
(二)实施范围
1.项目人员范围:未就业的甘肃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省内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和高级工班毕业生;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愿意在合水县就业的省内院校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毕业生。省内涉藏地区毕业生可放宽至普通中专学历。本方案中的“未就业”以未参加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作为判断标准。
2.项目单位范围:县级及以下教育、卫生机构,街道社区、基层站所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十大生态产业相关的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系统社有企业,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上述属事业单位性质的,参加项目人员不占事业编制,按临聘人员管理,签订劳动合同。
(三)实施原则
参与项目的用人单位必须与毕业生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按时发放工资报酬;项目补贴期内,允许项目人员参加各类政策性岗位、脱产研究生等招录(聘)考试。
参加项目招聘的毕业生可享受合水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的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在办理户籍手续、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工作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验;项目期满后,与用人单位协商是否留用,未留用的毕业生自主择业或创业;因用人单位原因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由符合条件的其他用人单位再次招聘进入,继续享受应享未享月数补贴政策。
(四)资金安排
省级财政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给予项目人员生活补贴,补贴期限3年。
(五)实施步骤
1.任务分解(2026年3月—4月)。市人社局发布项目公告后,向我县分解下达目标任务。
2.供需对接(2026年5月—8月)。县人社局开展项目政策宣传解读,按照市人社局下达指标征集招聘岗位,接受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报名,发布岗位信息。8月底前,组织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进行双向对接、自由选择,并督促用人单位与招聘的毕业生订立劳动合同。
3.安排上岗(2026年9月)。用人单位组织项目招聘人员上岗,认真做好毕业生岗前培训,建立管理台账。县财政局根据县人社局审核通过的招聘人员名单,将生活补贴按月发放至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4.总结评估(2026年12月)。组织专人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做好迎接省市检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六)资金拨付和申报
用人单位按月向县人社部门申报生活补贴,由县人社部门复核日常考勤、工资报酬发放情况和社会保险缴费手续办理情况后,报县财政部门将招聘毕业生的生活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社保卡账户。
(七)考核管理
招聘毕业生考核实行每日考勤、月度汇总、季度实地检查和年度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按照《庆阳市扶持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管理办法》执行。招聘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方因各种原因发生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及时向县人社部门报告,人社部门进行核实,并及时停发生活补贴。补贴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企业要积极吸纳留用,未被留用或不愿意留用的毕业生可自主择业或创业。
(八)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实施主体:县人社局
附件3
乡村全民健身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省列)
一、目标任务
在省级和美乡村建设全民健身提升工程3处。
二、建设内容及标准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健身路径类和多功能运动场,具体内容由县全民健身中心根据项目实施村需求提出意见,汇报县政府后报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审核和省体育局备案。所有场地器材质量必须符合《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室外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群字〔2017〕61号)和《体育总局 财政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公共场所全民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体规字〔2021〕8号)要求,保证质量安全和使用安全。
三、实施步骤
(一)项目申报(3月)。县全民健身中心根据项目实施村需求提出意见,汇报县政府后报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审核和省体育局备案。
(二)组织实施(5—9月)。县全民健身中心加强与市全民健身中心汇报衔接,认真组织实施项目,争取5月底开工建设,9月底前竣工。
(三)验收总结(10月)。县全民健身中心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形成工作报告报市全民健身中心和县政府,并做好省市检查验收准备工作。
四、资金安排
省体育局从2026年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中统筹安排资金30万元,每村补助资金10万元,用于乡村全民健身提升工程场地设施建设和体育器材配置。
五、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县全民健身中心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和相关乡镇
实施主体:县全民健身中心
附件4
资助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实施方案(省列)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对具有合水户籍且在甘肃省内参加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高专)的困难家庭子女进行学业资助。资助对象包括: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家庭子女,农村低保一、二类保障家庭子女,“单人户”施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26级新生一次性补助10000元,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26级新生一次性补助8000元。
二、资助要求
根据实际资助任务,省级财政统筹安排专项资金。
三、实施步骤
(一)摸底统计。结合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团县委联合县教科局、县民政局于6月底前开展考前摸底统计,建立全县困难家庭学生报考信息台账。
(二)业务培训。团委、教科、民政等部门分管领导和业务主办按时参加省级业务培训,明确审核认定、资金发放、关爱服务等环节的政策要求、工作流程和目标责任。
(三)审核认定。高考录取工作结束后,团县委联合县教科局、县民政局对团市委反馈的团省委依据省教育厅、省民政厅分批提交信息形成的拟资助名单进行复核,确定拟资助学生名单,对拟资助学生名单公示5天后上报团市委,在省市确定最终资助学生名单后,将学生信息录入甘肃省困难家庭学生综合服务平台。
(四)发放资金。资助学生信息录入上报后,团县委配合团省委按照资助标准将资助金按照分类分批汇入资助学生本人银行卡账户。资助金完成发放后,团县委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对资助学生开展抽查回访,跟踪掌握资助金到账使用情况。通知资助学生于10月20日前将《入学回执单》和入学缴费票据上传甘肃困难家庭学生综合服务平台。对录取后未入学的学生,取消资助资格,并退还资助金。
(五)学子关爱。将受资助学生纳入团委、教育、人社重点联系服务对象,积极搭建学业支持、实践锻炼、成长培育等长效帮扶平台。
四、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团县委
配合单位:县教科局、县民政局、各乡镇政府
实施单位:团县委
附件5
老年人白内障复明工程实施方案(省列)
一、目标任务
聚焦老年人白内障等眼病防治和低视力康复,对困难家庭(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以及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其他困难人员等)和有居民医保的老年性白内障患者进行全面摸底,对符合条件(原则上矫正视力低于0.3)的70名老年性白内障患者,按照“就近、救急、安全、自愿”原则(优先保障困难家庭老年性白内障患者)安排到定点医院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
二、资金安排
省级财政按每人800元标准予以补助,资金补助到县人民医院,主要用于手术患者经医保报销后需个人自付住院费用。患者筛查费用由县人民医院自筹。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3月底前)。由县卫健局牵头,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政策,使困难家庭老年性白内障患者及其家属知晓政策,积极接受手术治疗。要加强对困难家庭老年性白内障患者摸底筛查和眼科团队人员培训,确保手术顺利实施。
(二)分期手术(4月—9月)。县卫健局督促指导县人民医院按照分期分批的原则,制定详细的手术时间表,通知有治疗意愿的患者到县人民医院接受手术治疗,同时做好登记和随访工作,于每月4日前将上月底工作进展情况报市卫健委和县政府。
(三)评估总结(10月)。县卫健局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自查总结,形成工作报告报市卫健委和县政府,做好省市检查验收准备工作。
四、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民政局
实施单位:县人民医院
附件6
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方案(省列)
一、目标任务
按照“保急需、保基本”和“精准到户、个性实施”原则,对70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优先安排有改造需求的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
二、改造内容
按照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提高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质量的目录清单内容以及拟改造残疾人家庭需求,个性化实施包括便于残疾人吃饭做饭、独立出行、如厕洗澡、日常生活的灶台矮化、房门加宽、出入口坡化、地面平整硬化、坐便淋浴及扶手加装等残疾人居家无障碍急需的相关设施。鼓励通过康复辅具、科技无障碍产品应用等方式,进一步提高改造质效。
三、资金安排
中央彩票公益金按照户均3500元标准进行补助,在此基础上,县残联可结合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制定“一户一策”精准改造方案,积极争取资金扩大覆盖面,使更多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受益。
四、实施步骤
(一)核查公示,一户一策(2026年3月—4月)。县残联根据改造任务向有关乡镇分解下达任务,联合乡镇进行改造对象摸排核查,确认具体改造需要和改造内容,实行个人化改造。
(二)确定方式,精准实施(2026年5月—8月)。县残联根据工作实际,可通过公开招标、询价采购等方式进行集中统一改造。对居住比较分散的残疾人家庭,也可由县残联指导,由残疾人家庭自行改造施工,验收合格后给予资金补助。
(三)督导验收,确保质量(2026年9月)。县残联要做好项目全过程跟进督导,逐人逐户对照改造方案进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四)完善材料,及时报告(2026年10月)。10月上旬,县残联要及时将年度改造户对比照片、项目申报、对象公示、资金核拨、入户验收等资料进行整理,形成完整档案资料,并按照中国残联项目库的统一要求,对改造户相关信息进行再次核查确认和规范录入。项目实施完成后,县残联要形成工作报告报市残联和县政府,并做好省市验收准备。
五、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县残联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实施单位:县残联
附件7
职工关心关爱“4个1”活动实施方案(省列)
一、目标任务
按照市总工会任务分解,组织实施职工关心关爱“4个1”活动:
(一)牛肉面优惠餐活动。重点面向我县外卖骑手、快递员、货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爱心餐食优惠服务,切实解决户外劳动者“用餐难、用餐贵”问题。
(二)职工学历提升活动。面向一线职工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依托“求学圆梦”行动,每人给予一次性学费补贴,促进“学历+技能”双进阶。
(三)女职工体检补贴活动。重点面向经营困难非公企业女职工、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及困难女职工,提供孕前产后健康体检补贴,筑牢健康防线。
(四)受托职工子女补助活动。重点帮扶经营困难非公企业职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单亲职工及困难职工家庭,优化课后及寒暑假托管服务补贴,减轻职工育儿负担。
二、资金安排
所需资金由省、市总工会按照分配任务数量安排专项资金。
三、实施步骤
(一)筹备部署阶段(2026年3月)。县总工会根据省总工会分项活动方案制定实施细则,细化落实举措,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展政策宣传。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6年4—11月)。县总工会按照分项活动要求,运用“陇工惠”APP及实名制数据库,精准识别并优先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经营困难非公企业职工及在档困难职工等重点群体。按要求动态公开项目进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规范使用、服务取得实效。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6年12月)。县总工会开展自查自评,形成工作报告报市总工会和县政府,并做好省市检查验收准备工作。
四、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县总工会
配合单位:县教科局、县工信商务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国资局
实施单位:县总工会
附件8
社区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实施方案(省列)
一、目标任务
在全县社区选址建设儿童户外游憩场所1个,满足儿童游戏、运动、社交等成长需求,提升社区儿童公共服务水平,以“儿童友好”促进“社会美好”。
二、资金安排
按照每个社区30万元标准,由省、市、县财政按5:2:3比例分担,资金用于防护地面材料的采购、铺设及地上设施的采购、安装。
三、项目内容
(一)项目选址。选择人口较为集中、儿童占比高的老旧社区、保障房社区、城乡接合部社区、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社区、拆迁安置社区及农村社区等。项目占地面积400㎡以上,符合应急疏散和消防安全要求,以及《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导则(试行)》等国家相关行业规定,选址避开危险地段,远离交通事故潜在威胁区域。
(二)项目设施。根据实际情况采购设施,至少配置组合滑梯、立体攀爬架、秋千、户外打击乐器组合、跷跷板、摇摇乐等,设置休闲座椅、照明灯柱等场边设备及安全警示标识。
(三)执行标准。
1.空间场地。必须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GB36246)规定,场地硬化面积不小于400㎡,安全缓冲地面铺设面积不小于400㎡的悬浮地板、人工草坪或硅PU,确保地面安全性、环保性、耐磨性及防滑性。
2.地上设施。必须符合《小型游乐设施安全规范》(GB34272-2017)、《玩具安全》(GB6675系列)等国家强制性安全标准及相关环保要求,必须投保产品质量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确保安全、环保、耐用。空间摆布须符合应急、疏散和消防安全标准。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6年3月)。
1.细化方案。县妇联会同县发改、住建、自然资源局及相关乡镇开展社区儿童需求调研,充分听取社区居民、相关部门及专家意见,从场地合规性、儿童需求匹配度、安全风险等多维度把关选址合理性,使项目设计符合实际需求。
2.选址申报。县妇联会同发展改革、住建、自然资源局、相关乡镇选定项目场址,相关乡镇完成消防查验等必要手续。县妇联于3月底前将项目申报资料(县政府会议纪要、项目实施地点、占地面积、场地全景照片、场地硬化说明、工期计划、项目预算等)报送至市妇儿工委办,经省级联合评估后开展后续工作。
(二)实施阶段(2026年4—7月)。原则上5月31日前完成场地硬化准备工作,7月31日前完成安全地面采购、铺设及地上设施采购、安装。县政府确定项目所在地的乡镇政府作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按照政府采购及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履行采购程序,并负责全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采购合同签订后报县妇联等相关责任单位备案。县妇联、发改、住建、市场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和指导。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6年8月)。由县妇联组织县发改、住建、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对项目进行初步验收,形成工作报告报市妇联和县政府,并做好省市检查准备工作。结项资料由县妇联、住建等部门审核后,由县妇联统一报送市妇联复审。
(四)交付使用阶段。项目验收合格后,由县政府明确日常管理单位,统筹做好开放服务、安全巡查、设施维护、环境保洁、资产登记与保管等工作,确保空间可持续使用、安全有序、长期受益。
五、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县妇联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
实施主体:相关乡镇
附件9
“气化庆阳”天然气进城入镇实施方案(市列)
一、目标任务
2026年新增天然气居民用户600户。
二、主要内容
县住建局督促指导管道燃气企业进一步加快天然气进村(社区)入户进程,持续扩大配气管道的覆盖范围和供气能力。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工作(2026年2月—3月)。县住建局会同管道燃气企业制定施工计划,完成项目前期手续办理。
(二)组织实施(2026年4月—9月)。县住建局督促指导管道燃气企业4月底前开工建设,加快施工进度,严格施工质量管理,确保9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三)验收总结(2026 年10月)。县住建局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自查验收,报告市住建局和县政府,做好市级检查验收。
四、资金安排
配气管道建设等资金由燃气企业自筹解决。
五、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
实施单位:县中燃公司
附件10
老旧小区改造及电梯加装项目实施方案(市列)
一、目标任务
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3个(时代广场小区、北头村住宅小区、沁馨轩住宅小区)20栋住宅楼500户;实施老旧住宅加装电梯5部。
二、实施步骤
(一)前期工作(2026年2—3月)。充分征求群众改造意愿和改造需求,制定改造方案。电梯加装采取以楼栋或单元为单位自主申报方式提交完备的书面申请,初审汇总后形成项目库。
(二)组织实施(2026年4—10月)。开展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图审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等前期手续办理,4月开工建设。
(三)验收总结(2026年11月)。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形成工作报告报市住建局和县政府,做好市级验收准备工作。
三、资金安排
(一)老旧小区改造及基础设施。项目概算投资1826.7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929万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68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20万元,剩余部分由县财政自筹;
(二)加装电梯。项目概算投资210万元,市财政补助50万元,县财政配套50万元,群众自筹28万元,争取省级补助资金和县城投公司自筹82万元。
四、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商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
实施单位:县房产服务中心
附件11
老年助餐点AI智慧助餐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市列)
一、目标任务
为全县29个老年助餐点(已建成运营的老年助餐点23个、2026年新建老年助餐点6个),按照“线上AI人脸采集建档+线下刷脸即办+子女远程协同”服务模式,安装具有人工智能人脸识别功能的助餐、点餐自动结算系统。
二、实施步骤
(一) 前期工作 (2026年3—4月)。县民政局对全县助餐点进行实地调研,配合市民政局做好相关前期工作。
(二) 组织实施 (2026年5—9月)。先期进行试点建设,开展人脸采集建档(覆盖300名老人)、工作人员培训、系统功能优化等工作。9月底前完成已运营的助餐点设备安装调试,今年新建助餐点可在建成后同步安装调试。
(三) 验收总结 (2026年10月)。开展运营数据复盘,优化AI算法,建立长效运维机制,开展设备巡检与操作人员复训。县民政局对项目进行自查验收,形成工作报告报市民政局和县政府,并做好市级验收准备工作。
三、资金安排
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资金全额列支。
四、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
实施单位:各乡镇政府
附件12
校园安全AI智慧报警系统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市列)
一、目标任务
利用AI技术赋能校园安全管理,搭建“前端报警+中端联动+后端管控”的一体化校园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实现全县11所中学(含初中、高中、九年一贯制、职专等)校园安全的实时监测、快速报警、精准处置,重点覆盖213间厕所等关键区域,全面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
二、主要内容
搭建市、县校园安全智慧监管平台,整合全县所有中学AI报警器数据资源,实现集中管控、分级处置。平台包括报警信息实时接收、定位、推送,音频查看与回放,安全事件台账管理,数据统计分析,权限分级管理等功能。其中:精准智能识别功能,主动捕捉推搡、殴打、辱骂等校园欺凌行为的现场声音,自动触发报警,支持师生手动一键报警;多端联动提醒功能,报警信息同步推送至学校保安室、政教处及市、县智慧安全平台,实现多级快速联动响应;有效覆盖监测范围,设备具备防水、防尘、抗干扰等设计,适合校园室内外卫生间等关键区域安装需求,单个设备有效覆盖范围为5—10米,满足全县213间厕所的部署要求。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工作(2026年3月—4月)。县教科局对全县11所中学开展摸底调研,结合213间厕所等关键区域细化设备采购参数,整合现有资源,完成前期工作。
(二)组织实施(2026年5月—6月)。搭建市、县校园安全智慧监管平台框架,完成基础数据录入与系统初始化,会同相关学校进行设备安装、统筹部署及系统对接,同步开展学校设备使用管理培训。
(二)测试验收(2026年7月)。县教科局逐校开展验收工作,检查设备安装质量、功能完整性、平台联动效果及培训落实情况,并建立设备定期巡检、故障维修机制,保障AI设备系统全面投入使用。项目建成后,形成工作报告报市教育局和县政府,做好市级验收准备工作。
四、资金安排
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资金全额列支。
五、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县教科局
实施单位:合水县第一中学、合水县第二中学、合水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西华池初级中学、乐蟠初级中学、肖咀初级中学、太白九年制学校、吉岘九年制学校、老城镇九年制学校、何家畔九年制学校、段家集九年制学校
附件13
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方案(市列)
一、目标任务
按照市级下达的资助指标,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困难学生进行资助,资助标准3000元/人。其中:县教科局负责,对29名具有合水户籍且在庆阳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中学生进行资助;市总工会负责,对110名具有合水户籍且在市内参加2026年全国统一高考被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及以上高等院校录取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进行资助;团县委负责,对53名具有合水户籍且在市内参加2026年全国统一高考被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及以上高等院校录取的家庭子女进行资助;县残联负责,对具有合水户籍符合条件的新入学和在校残疾人大学生、困难残疾人子女大学生进行资助。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准备(2026年3月)。由县教科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残联负责,积极与市级对接,明确政策范围,做好政策宣传。
(二)摸底审核(2026年4月—7月)。县教育局牵头,县总工会、团县委、县残联配合,按照资助标准和范围,对资助对象进行摸底统计,制定县级初统初核的信息联动审核机制,避免资助项目重复申报和资助,经县级初统初核上报市级复核审核后,确定最终资助名单。
(三)发放资金(2026年8月—10月)。相关牵头单位积极汇报衔接市级对口单位,完成资助金发放工作。
(四)自查总结(2026年11月)。各牵头单位全面自查总结,形成工作报告报市级对口单位和县政府,并做好市级验收准备工作。
三、资金安排
资助标准3000元/人,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资金全额列支。
四、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县教科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残联
配合单位: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政府
实施单位:县教科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残联
附件14
千名困境妇女儿童关爱行动实施方案(市列)
一、目标任务
对全县100名特殊困境妇女儿童(妇女50名,儿童50名),按照每人3000元标准,开展精准救助和关心关爱服务。
二、主要内容
1.为全县100名(妇女50名,儿童50名)因病、因灾、因突发事件等导致生活、学习困难的特殊困境妇女儿童发放救助金,筑牢基本生活保障底线。
2.积极组织开展困境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与安全教育、困境妇女就业技能培训和岗位对接、困境儿童家庭教育指导及“爱心妈妈”结对关爱等多维度关心关爱服务活动,切实提升困境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2026年3—4月)。县妇联积极与市妇联汇报衔接,明确项目实施标准和申报程序,指导各乡镇政府对辖区内困境妇女儿童进行摸底统计,做好申报初核工作。
(二)发放资金(2026年5—7月)。各乡镇确定救助对象,填报申请资料,统一报送县妇联,县妇联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对象进行复核并报送市妇联,经市妇联审核后发放救助资金。县教科局指导各学校做好受助儿童资格审核,原则上与其他县级救助项目不重复资助。
(三)评估验收(2026年8月)。县妇联对受助妇女儿童进行抽查回访,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总结,形成工作报告报市妇联和县政府,并做好市级验收准备工作。
(四)关爱行动(长期)。将救助妇女儿童纳入妇联重点联系服务对象,建立长效救助机制,组织开展就业技能培训、“爱心妈妈”结对帮扶等关心关爱服务活动。
四、资金安排
所需资金30万元由市级财政资金列支。
五、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县妇联
配合单位:县教科局、县民政局、各乡镇政府
实施主体:县妇联
附件15
保障特殊群体有线电视收视权益实施方案(市列)
一、目标任务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全县1000户特殊群体(含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享受国家定期抚恤对象和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家庭)提供1年免费的有线电视服务。
二、主要内容
以户为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特殊群体家庭免费安装高清数字电视接收设备1套(含高清数字机顶盒、遥控器等配件),提供120套涵盖中、省、市、县四级的电视节目(包含涵盖新闻、科教、农业、重温经典等各类公益性频道)及多渠道业务受理服务(售前售后咨询、属地营业网点办理、全省统一客服热线响应),为特殊群体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支持。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2026年3月)。县文旅局与市文旅局汇报衔接,联合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完成全县特殊群体家庭摸底排查、资格初审工作,筛选确定补贴对象(含服务对象姓名、身份证号、家庭具体住址、联系电话等关键信息),并上报市文旅局审核。
(二)组织实施(2026年4—5月)。县文旅局按照市文旅局与中国广电庆阳公司签订的服务协议,积极与市、县广电公司衔接,在协议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开通信号。
(三)自查总结(2026年6月)。县文旅局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总结,形成工作报告报市文旅局和县政府,并做好市级检查验收准备工作。
四、资金保障
该项目实行政府补贴+企业自筹保障模式,1000户特殊群体家庭1年服务期内的收视费补贴38.4万元(每户384元/年),由市级财政资金列支;项目涉及的网络建设、机顶盒购置、服务期内长效运维及终端设备终身维保等所需资金由市、县广电公司筹资解决。
五、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残联、各乡镇政府
实施单位:中国广电合水分公司
附件16
农村清洁能源取暖项目实施方案(县列)
一、目标任务
在12个乡镇推广生物质燃料水暖清洁取暖1000户,采取“政府补贴、群众自愿、因户施策”相结合,按照每户3500元的标准为农户提供生物质多功能水暖炉一台、暖气片一组及相应配件一套,并完成施工安装调试。群众可自主选择灵活增购暖气片,超出标准部分由农户承担。
二、资金安排
县级财政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50万元。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6年2—3月)。项目由县能源办具体实施,各乡镇积极配合进行项目政策宣传,精准开展前期需求摸排工作,充分征求群众改造意愿和改造需求,将需求花名册报县农村能源建设办公室。
(二)项目实施(2026年4—10月)。项目完成招标后,各乡镇积极配合中标企业,完成辖区生物质炉具的安装工作,科学合理推广生物质清洁取暖项目建设,严把质量关,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三)组织验收(2026年11月)。各乡镇配合县能源办进行辖区农村清洁能源取暖项目初验,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县级验收,形成工作报告报县政府。
四、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国资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乡镇政府
实施单位:县农村能源建设办公室
附件17
农村入户道路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县列)
一、目标任务
对老城镇杨坪村、店子乡店子村、固城镇王昌寺村3个村群众入户道路进行硬化、拓宽、平整及配套排水、安防等设施建设,实施面积24000平方米以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出行条件。
二、资金安排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安排2026年中省第一批衔接资金,主要用于工程施工、材料采购、配套设施建设等。
三、实施步骤
(一)摸底核查阶段(2026年3月)。由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具体负责,对12个村入户道路逐路段开展现场核查,登记道路现状、建设规模、受益人口、资金需求等,建立项目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实施计划。
(二)规划设计阶段(2026年4月上旬)。结合农村道路建设标准,科学编制施工方案,明确技术要求、建设标准和工期安排,按规定进行公示公告,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建议。
(三)组织施工阶段(2026年4月中旬—6月)。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程序确定施工单位,强化施工全过程管理,实行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每周调度,及时协调解决施工中的各类问题,确保项目有序推进。
(四)竣工验收阶段(2026年7月—10月)。项目完工后,由县农业农村局联合有关乡镇、村开展验收,验收合格后移交村常态化管护。同步完善项目档案资料,做好总结评估,形成工作报告报县政府。
四、责任主体
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自然资源局、
实施单位:各乡镇政府
附件18
易地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县列)
一、目标任务
对段家集、固城、何家畔、太白、老城、板桥、肖咀、蒿咀铺、太莪9个乡镇17个易地搬迁安置点进行场地硬化、渗水砖铺装、护坡维修、排水管道安装等提质改造,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二、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2026年1月—3月)。由县发改局牵头,段家集、固城、何家畔、太白、老城、板桥、肖咀、蒿咀铺、太莪9个乡镇政府组织实施,完善村民自建方案,明确建设任务和分工,完成项目理事会组建、村民自建施工队伍组织、材料筹备等工作。
(二)项目实施(2026年4月—10月)。县发改局督促指导相关乡镇加快工程进度,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足额保障发放用工劳务报酬,落实村民自建机制,加强材料管理与现场监督,按月调度进展,确保施工质量与安全。
(三)自查验收(2026年11月)。项目实施乡镇政府组织开展项目自查,全面梳理工程建设情况,申请县级验收。县发改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县级验收,形成工作报告报县政府。
三、资金安排
项目总投资811万元。其中:2026年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762万元,县级配套49万元。
四、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
实施单位:老城镇政府、太白镇政府、何家畔镇政府、板桥镇政府、固城镇政府、肖咀镇政府、段家集乡政府、蒿咀铺乡政府、太莪乡政府
附件19
天然气进城入户项目实施方案(县列)
一、目标任务
敷设燃气管道45.6公里,建设首站、门站5个,实现西华池、吉岘、何家畔、板桥等重点乡镇通天然气,新增天然气用户2000户(含市列“气化庆阳”天然气进城入镇新增天然气居民用户600户)。
二、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2026年1月—3月)。县住建局牵头实施,县中燃公司配合,完成项目续建的所有准备工作。
(二)项目实施(2026年4月—10月)。县住建局督促指导施工企业敷设燃气管道45.6公里,建设首站、门站5个,实现西华池、吉岘、何家畔、板桥等重点乡镇通天然气,完成新增天然气用户2000户。
(三)自查验收(2026年11月—12月)。对项目实施完成情况评估总结,形成总结报告报市住建局和县政府,并做好市级检查验收准备工作。
三、资金安排
项目总投资5662万元,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政府投入和企业自筹等,政府投资资金主要用于燃气输配管线工程建设,企业自筹资金用于新增天然气用户配套、燃气企业自身发展运营及安全生产投入等方面。
四、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西华池镇政府、吉岘镇政府、何家畔镇政府、板桥镇政府、县中燃公司
实施单位:县住建局
附件20
县城地下供水管网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县列)
一、目标任务
改造子午大道、乐蟠路等18条道路主供水管道28公里和老旧小区供水管道,切实保障县城及周边5.4万群众生产生活用水。
二、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6年3月)。县水务局完成项目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立项报批及招投标工作。
(二)实施阶段(2026年4月—9月)。县水务局指导施工企业于4月中旬开工建设,加快项目建设进度,9月底前完成建设并试运行。
(三)验收阶段(2026年10月)。县水务局牵头组织力量对项目情况进行验收,形成工作报告报县政府。
三、资金安排
项目总投资3315万元,通过申请超长期国债资金解决。
四、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
实施单位:县水务局
附件21
国道211线合水段交通安全设施提质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县列)
一、目标任务
在国道211线K385至K391段增设警示标牌,警示标线、减速震荡标线,安装道口警示桩、交通信号灯等设施设备,规范行车秩序,减少安全隐患,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二、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2026年3月—4月)。县交通局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公司,开展外业调查,编制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完成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审批等工作。
(二)招标投标(2026年5月—6月)。县交通局牵头,县公路局具体负责,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并签订项目施工合同。
(三)项目实施(2026年7月—9月)。督促施工企业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增设警示标牌、警示标线、减速震荡标线,安装道口警示桩、交通信号灯等设施设备。
(四)项目验收(2026年10月)。项目完工后,由县交通局牵头,县公路局具体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形成工作报告报县政府。
三、资金安排
项目总投资177.1万元,由县级财政资金统筹解决。
四、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县交通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西华池镇政府
实施单位:县公路局
附件22
戏曲进乡村(社区)活动实施方案(县列)
一、目标任务
在全县12个乡镇(村、社区)开展戏曲公演活动72场次,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
二、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2026年3月)。县文旅局制定演出场次分配方案,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具备资质的演出承接主体,联合乡镇政府完成群众需求收集和演出场地选址、水电保障等前期工作。
(二)组织实施(2026年4月—11月)。县文旅局与承接主体签订正式合同,指导承接主体制定演出计划、开展演出活动,并加强检查监督。各乡镇政府做好对接配合工作。
(三)验收总结(2026年12月)。县文旅局联合有关部门、乡镇政府开展自查验收,形成工作报告报县政府。
三、资金安排
项目总预算36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专项资金。
四、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县文旅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政府
实施单位:县文旅局
附件23
困难大学生资助项目实施方案(县列)
一、目标任务
对110名具有合水县户籍且在市内参加2026年全国统一高考被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及以上高等院校录取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进行资助,资助标准3000元/人(该项目与市列为民实事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县总工会负责的资助任务一致)。
二、实施步骤
(一)制定实施细则(2026年3月)。县总工会研究制定资助困难学生工作实施细则。
(二)宣传走访摸底(2026年4月—6月)。县总工会通过主流媒体和新媒介平台,广泛宣传资助困难家庭学生惠民政策,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摸底,初步统计资助对象。
(三)核定资助对象(2026年7月—8月)。县总工会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摸排,按照资助标准和范围,通过教育统计和民政、团县委、残联对比,完成初统初核,汇总报市总工会复核、公示,确定最终资助名单。
(四)跟踪管理阶段(10月)。县总工会对资助学生按照总数20%的比例进行抽查回访,跟踪掌握资助金到账情况。
(五)总结报告阶段(11月)。县总工会对家庭困难新入学大学生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查验收,形成工作报告报县政府。
三、资金安排
项目总资金33万元,由市级财政资金全额列支。
四、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县总工会
配合单位:县教科局、县民政局、团县委、县残联和各乡镇
实施单位:县总工会
附件24
县城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县列)
一、目标任务
县城59个无地形建设条件、不具备电力接入条件的住宅小区周边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桩202个,同步配套建设防雨防晒棚、消防器材、监控设备及标识标牌等辅助设施,全面提升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管理水平。
二、建设标准
1.充电桩:选用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智能充电设备,具备过载保护、短路保护、漏电保护及充满自停功能。
2.雨棚及场地:采用阻燃、防水、耐腐蚀材料建设雨棚,充电区域地面硬化防滑,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和消防器材。
3.电力接入:由国网合水县供电公司提供技术支持,确保电力接入规范、安全,满足负荷要求。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工作(2026年3—4月)。县住建局牵头,县房产服务中心、县城投公司联合西华池镇各社区,对59个小区逐一开展场地条件、电力容量、居民需求等摸排,形成点位布局规划选址。县城投公司根据摸排情况编制项目建设方案、预算,按程序完成审核备案。
(二)组织实施(2026年5—6月)。按照“一小区一方案”原则,有序推进充电桩安装、线路敷设、雨棚搭建及消防等配套设施建设,6月底前完成所有设备的通电、调试及试运行,确保充电桩稳定运行。
(三)验收总结(2026年10月)。县发改局、住建局牵头,组织对项目建设质量、安全标准、运行效果进行联合核查验收,形成工作报告报县政府。
四、资金安排
项目总投资30万元,由县城投公司自筹解决。
五、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
实施单位:县城投公司
配合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房产服务中心、县供电公司、西华池镇各社区
附件25
老年人白内障复明、义诊、健康体检和专家坐诊工作实施方案(县列)
一、目标任务
为全县70名老年性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该项目与省列为民实事老年人白内障复明工程一致),为60岁以上老年人进行义诊5000人次以上,为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免费健康体检,邀请省内外三甲医院专家在公立医疗机构坐诊诊疗患者2000人次以上。
二、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2026年3月)。由县卫健局牵头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群众参与度,组建义诊和健康体检团队,衔接省市医疗专家。
(二)实施阶段(2026年4月—10月)。县卫健局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培训,结合“万名医护下基层”、公共卫生健康体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深入乡镇、村组摸排、宣传惠民政策,为老年人实施复明手术、义诊和健康体检,邀请省内外三甲医院专家坐诊,提升县域内服务水平和群众就医满意度,并对重点人群进行跟踪随访。
(三)评估总结(2026年11月)。县卫健局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自查自改,总结提炼工作亮点,及时形成分析评估总结,上报县政府。
三、资金安排
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费由省级专项资金按每人800元标准予以补助,义诊、健康体检和专家坐诊费用由县卫健局会同相关医疗机构筹资解决。
四、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政府、各医疗卫生机构
实施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