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ZF-xzfzcbmzfb--yjgl-2015-0106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 生效日期: | 2015-06-03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合政办发〔2013〕92 号 | 所属主题: | 合政办发 |
合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的通知
合政办发〔2013〕92 号
合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
修订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合有关单位:
为了深化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效能,按照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的通知》(合政办发〔2013〕117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县今年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快进度,高效完成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当前,我县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还不平衡,个别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落后;部分预案亟待重新修订。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应急预案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快进度,确保预案编制修订工作高质量、高标准按时完成。
(一)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力度,加快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同时全力抓好基层(企业、学校、社区、农村等)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管理工作。2013年11月底前,各乡镇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和基层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要全部完成。
(二)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县级专项预案编制目录(附件1),认真查找本单位预案编制和修订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情况予以完善,并报县政府应急办审核(程序见附件2)后公布。
1.对于没有制定出台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要抓紧起草,于2013年8月30日前报县政府应急办审核。
2.对于出台已满三年(2010年12月底前出台)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要结合形势发展和本单位工作实际重新修订,2013年7月底前报市县政府应急办审核。
3.其它需要适时进行修订的应急预案,也应及时报县政府应急办进行审核。
今后,对于出台已满三年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均应当提前进行修订,并在时间届满前一个月报县政府应急办进行审核发布。
二、严格标准,确保应急预案编制修订质量。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质量,杜绝格式不规范、内容不全面、职责不具体、应急处置流程不科学以及内容和实际脱节等问题,确保应急预案真正“好用”、“管用”。
(一)注重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特点,加强对各种危险源和风险因素的分析评估,进一步细化职责,有针对性地提出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
(二)注重应急预案编制修订的规范性。要把辖区、部门和单位的特殊性与应急预案编制修订的一般性要求有机结合起来,克服编制修订工作中的随意性。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类型和实际情况,适当增减和修改相应内容。要坚持集思广益、科学民主的原则进行编制修订,促使各级应急预案遵循客观规律,符合实际情况,便于操作使用。
三、规范程序,按要求编制修订应急预案
(一)抓好应急预案的评审工作。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起草、修订完成后,按规定报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核,未经应急办审核、相关单位及专家评审通过的应急预案不能发布实施。
(二)严格应急预案的备案制度。各乡镇总体应急预案要上报县政府应急办备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和县政府应急办备案;企业单位应急预案要按照规定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三)加强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应急预案发布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要及时召开指挥部全体成员会议,学习和熟悉预案,明确职责,研究解决协作联动问题,落实应急预案各项规定,确保紧急情况下快速、有序、有效处置突发事件。同时,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好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2013年7月20日前将今年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演练计划报县政府应急办(联系电话:5521527 、5521749)。县政府应急办将对各级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演练情况进行检查,结果进入年度考核。
附件:1、县级专项预案编制修订目录
2、县级专项和部门预案审核发布程序
3、2013年应急预案演练计划表
合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17日
附件1:
县级专项预案编制修订目录
1、合水县地震应急预案(县防震减灾办制定)
2、合水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县国土局制定)
3、合水县防洪应急预案(县水务局制定)
4、合水县农业灾害应急预案(县农牧局制定)
5、合水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县气象局制定)
6、合水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县林业局制定)
7、合水县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预案(县林业局制定)
8、合水县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县公安局制定)
9、合水县公路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县公安局制定)
10、合水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县安监局制定)
11、合水县建设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县住建局制定)
12、合水县爆炸事故应急预案(县公安局制定)
13、合水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县质监局制定)
14、合水县重大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预案(县林业局制定)
15、合水县通讯网络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县电信局制定)
16、合水县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县公安局制定)
17、合水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县卫生局制定)
18、合水县防控重大疫情应急预案(县兽医局制定)
19、合水县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县药管局制定)
20、合水县重大刑事案件和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县公安局制定)
21、重大涉外事件应急预案(县外事侨务办制定)
22、合水县粮食监测预警和保障应急预案(县粮食局制定)
23、合水县重大考试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县教体局制定)
24、合水县突发金融事件应急预案(县金融办制定)
25、合水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县环保局制定)
26、合水县放射源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县环保局制定)
附件2:
县级专项和部门预案审核发布程序
牵头单位起草、修订——牵头单位制作《应急预案征求意见卡》向预案涉及单位和专家征求意见——根据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完善——专项预案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部门预案以本部门发文——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纸质及电子版均报县政府应急办备案。
附件3:
2013年应急预案演练计划表演练单位名称:
注:《2013年应急预案演练计划表》请于6月30日前报县政府应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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