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ZF-xzfzcbmzfb--zfwj-2015-0032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 生效日期: | 2015-04-14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合政办发〔2015〕31号 | 所属主题: | 合政办发 |
合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水县关停淘汰燃煤小锅炉实施方案》的通知
合政办发〔2015〕31号
合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合水县关停淘汰燃煤小锅炉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合有关单位:
《合水县关停淘汰燃煤小锅炉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合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30日
合水县关停淘汰燃煤小锅炉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节能减排工作任务,切实改善我县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根据《庆阳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13-2017年度)》、《合水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13-2017年度)》要求,县政府决定对合水县西华供热有限公司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燃煤小锅炉进行关停淘汰,为保障关停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标,以整治燃煤小锅炉为重点,对合水县西华供热有限公司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小锅炉进行综合整治,有效改善全县空气环境质量,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主要目标
2017年10月底前分批次对合水县西华供热有限公司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供暖燃煤小锅炉进行强制性淘汰关停,改用集中供热方式进行供暖。
三、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2015年3月20日-4月30日)。强制性淘汰关停公路段、水务局、烟厂、西华池镇、社区服务中心、09年廉租房、老国税局、老中医院、粮食局、电信局、保险公司、气象局、新华书店、体委家属院、农行、农行家属院、福利宾馆、运管局、运输公司、烟草公司、盛世开元等单位供热燃煤小锅炉,将其全部纳入合水县西华供热有限公司集中供热管网。以上单位在集中供热正常后拆除原有供热锅炉,并办理注销手续。
(二)第二阶段(2015年5月1日-10月30日)。强制性淘汰关停老财政局、老宾馆、电力局、信用联社、供销宾馆、城建局、工商局、工行家属院、梅园家园等单位供暖燃煤小锅炉,将其全部纳入合水县西华供热有限公司集中供热管网。以上单位在集中供热正常后拆除原有供热锅炉,并办理注销手续。
(三)第三阶段(2016年3月1日-2017年10月30日)。强制性淘汰关停合水一中、广电局、乐潘小学、西华池小学、县幼儿园、卫生局、县人民医院、县政府、县政协供暖燃煤小锅炉,将其全部纳入合水县西华供热有限公司集中供热管网。以上单位在集中供热正常后拆除原有供热锅炉,并办理注销手续。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为加强对淘汰关停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环保、公安、国资、住建、质监、供热、督查、文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合水县关停淘汰燃煤小锅炉工作领导小组,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关停淘汰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具体负责关停淘汰工作的组织衔接、情况汇总等工作,全力做好淘汰关停工作的执法检查、小锅炉拆除督查等工作;住建部门要严把规划审批关,在集中供热区域不得再规划燃煤取暖性锅炉房,不得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质监部门应停止新装锅炉的安装告知受理工作;国资局要做好产权置换,国有锅炉拆除处置等工作;公安局要做好整治工作的安全保障和秩序维护,为锅炉改造单位提供锅炉防火设计的技术指导。县供热办要督促供热企业加快换热站、供热管网建设,确保供热季节有效供热。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文广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环保政策,切实做好燃煤锅炉使用单位的思想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矛盾和纠纷,提高关停单位对环境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促使集中供热区域内锅炉业主自觉关停锅炉,改用集中供热;对拒不执行淘汰关停决定、逾期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锅炉使用单位,县电视台要进行公开曝光。环保局要向全社会定期公布热力管网覆盖区域内锅炉关停情况,扩大社会公众知情权,强化社会监督。
(三)加强督促检查,强力推进关停。各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增强大局意识,按照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主动积极做好淘汰关停工作;督查考核办要加强督促检查,对涉及县直部门、县属国有企业的定期督促,及时通报;对涉及省市驻合单位的,要及时将配合关停工作情况反馈其上级单位;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关停方案履行工作职责,依法行政,对不能按期完成关停工作,要依法强制性淘汰关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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