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xzfzcbmzfb--zfwj-2015-0253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15-07-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合政办发〔2015〕92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合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批转《合水职专整体搬迁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合政办发〔2015〕92号
合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批转《合水职专整体搬迁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西华池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合水职专整体搬迁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抓好落实。
合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22日
合水职专整体搬迁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及陕甘宁革命老区脱贫致富座谈会、全省革命老区脱贫致富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发展我县职业技术教育,县政府决定对合水职专实施整体搬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补偿安置范围
经省政府批准合水职专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用地100亩(甘政国土〔2014〕541号),位于县城北区古象东路北侧、成业路西侧(具体位置以勘测定界坐标为准),涉及西华池镇三里店行政村上侯、孙旗两个自然村。土地征收补偿和地面附着物补偿以实际丈量核算为准进行补偿,对于土地征收公告发布之后抢栽、抢种、抢建、装饰或扩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二、补偿安置依据及标准
(一)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依据:根据《甘肃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用分配使用管理办法》、《合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水县城镇规划区地面附着物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合政发〔2012〕36号)、《合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被拆迁户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政发〔2012〕32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二)土地补偿标准:《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及甘肃省征地补偿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甘政发〔2012〕151号)规定合水县县城规划区补偿标准每亩3.9万元,《合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被拆迁户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政发〔2012〕32号)规定,我县县城规划中心区域安置补助费和土地补偿费按5万元/亩执行。
(三)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严格按照《合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水县城镇规划区地面附着物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合政发〔2012〕36号)文件执行。未在文件中列入的其它项目,经相关部门委托有资质的专门机构进行评估,统一核定后予以补偿。
三、补偿费兑付办法
(一)土地补偿费兑付
1.由县国土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在被征地村、组发布征收集体土地告知书,同时进行地面附着物丈量登记,核算补偿费用,进行征前公示后与被征地集体或农户签订土地征收协议。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牵头对征地范围内居民失地情况进行核算,对涉及的被征地居民的参保人数、个人缴费标准、缴费方式等进行征前告知。
2.确定补偿分配方案。由西华池镇人民政府组织被征地村讨论制定土地补偿费分配方案并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3.土地补偿费兑付。县财政局根据县国土局提供的补偿核算结果,将土地补偿费拨入西华池镇政府,实行专户管理,由镇政府负责按相关程序及规定兑现土地征收补偿费。
(二) 地面附着物及拆迁补偿费兑付
经过各方签字确认的核算结果进行公示。由西华池镇人民政府、三里店村委会负责,按照国土等部门提供的地面附着物补偿核算表,县财政局根据核算结果,将补偿款拨入西华池镇拆迁补偿专户,由镇政府按相关程序兑现给农户。
以上各类补偿费花名表均一式六份,县国土局、财政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教体局、西华池镇政府、合水职专各执一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合水职专整体搬迁项目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促进全县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和要求,是一项重要的公益性建设项目。一是成立合水职专整体搬迁项目协调领导小组,由包抓合水职专整体搬迁项目的县级领导任组长,县国土、财政、住建、教体、人社、石化、农牧、西华池镇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整个项目的征地拆迁、立项规划、报批审查、施工建设等协调落实工作;国土部门负责建设用地报批、征地拆迁、补偿费用核定等相关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各项补偿费的审查并保证及时拨付到位;住建部门负责项目建设规划、许可、质量监督等工作;教育部门负责整个项目建设协调、资金管理等工作;石化办负责新校址内油井土地划拨、石油设备拆迁、封井等善后工作;农牧部门负责征地补偿费的分配、管理、使用、监督、审计等工作;人社部门负责被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核审、缴办等工作;西华池镇负责征地拆迁、排障、各类矛盾纠纷调处、拆迁农户安置、补偿费兑现等工作;合水职专负责配合征地拆迁、项目前期、建设等全过程的各项工作并积极做好各项服务和后勤保障工作(项目领导小组名单附后)。二是成立征地拆迁工作小组,抽调国土局6人,西华池镇4人、职专、三里店村各2人,人社局1人,具体抓好征地拆迁工作落实。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多种方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要突出项目建设的重大意义、征地拆迁政策、补偿标准等内容,坚持会议宣传和进村入户宣传相结合,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消除群众思想顾虑,最大程度地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减少工作阻力。
(三)强化管理,严明纪律。各单位要尽快抽调工作能力强、有责任心、经验丰富的精干力量参与到征地拆迁工作中来,抽调的工作人员原则要脱离本单位工作,按时到征迁办上班,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全力做好拆迁排障工作。要坚持依法拆迁,按标准核算兑付各项补偿费用,不能随意降低或者抬高补偿标准,不能人为变通或者随意表态,否则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时限要求。征地拆迁工作从7月25日开始,历时1个月。即7月25日至8月2日发布征地告知书,进行土地丈量和地面附着物核准;8月3日至13日核算登记补偿标准;8月14日至21日进行征前公示,与被征收地集体或农户签订土地征收协议;8月22日至26日兑付各项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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