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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水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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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ZF-xzfzcbmzfb--zfwj-2015-0100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效日期: 2015-05-29 废止日期:
文 号: 合政办发〔2015〕63号 所属主题: 政府文件

合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免费办理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牌证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5-29 浏览次数: 【字体:
合政办发〔2015〕63号
 
合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免费办理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牌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解决我县上路行驶的农用三轮车、摩托车无牌无证问题,提高农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驾驶技能,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减轻农民负担,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免费办理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牌证的通知》(庆政办发〔2015〕78号)精神,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免费办理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牌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免费办理牌证项目
  (一)免收农用三轮车、摩托车挂牌入户费,包括号牌工本费、行驶证工本费、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
  (二)免收申领农用三轮车、摩托车驾驶证各科目考试费和驾驶证工本费。
  (三)免费组织农用三轮车、摩托车驾驶证培训。
  我县户籍的驾驶人及农用三轮车、摩托车所有人享受上述政策。按照省市要求,三轮车、摩托车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驾驶证成本费由县财政承担;县公安局向县财政申请费用后,交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统一从公安部和省公安厅指定供货单位订购。驾驶证培训由乡镇政府组织实施,考试费用由县财政予以保障。
  二、简化办理牌证程序
  (一)农用三轮车、摩托车手续齐全的,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
  (二)在用农用三轮车、摩托车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遗失的,由车主联系生产者或销售补充提供;生产者或销售者无法提供的,车主本人写出车辆来历说明,由管辖地乡镇政府或派出所签注意见后办理。
  (三)对无产品《公告》,或其它原因确实无法办理注册登记的家用三轮车、摩托车,由各乡镇自编识别号纳入管理。
  (四)2015年5月1日起新购买的车辆,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必须齐全,车辆技术参数必须与产品《公告》参数相符,方能办理注册登记。
  三、落实相关工作措施
  (一)农用三轮车、摩托车免费办理牌证工作,由乡(镇)政府统一负责,按照法定程序和条件组织实施。县交警大队负责业务指导和乡镇交管站人员的培训工作。具体工作由乡(镇)政府交管站负责。
  (二)乡镇政府交管站统一收取审核办理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牌证所需资料,建立纸质档案,核发农用三轮车、摩托车号牌,及时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制领机动车行驶证。
  (三)申领农用三轮车、摩托车驾驶证的培训由乡镇交管站具体负责组织,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定期安排考试。
  (四)根据工信部、公安部有关规定,新购的摩托车、农用三轮车逐步推行带牌销售,具体工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交管站摸排,登记造册后交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落实。
  (五)出售摩托车,应当按照工信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小微型面包车、摩托车生产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4〕453号)的规定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头盔;出售的农用三轮车,所粘贴的车身反光标识应当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标准。各销售商不得出售未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以及机动车有关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数据不符的农用三轮车和摩托车。
  (六)根据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安监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散装汽油购销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公治〔2014〕572号)和中石油、中石化《关于严控加油站销售散装汽油的通知》(油销〔2014〕44号、股份工单销零〔2014〕65号)的规定,为做好反恐维稳和交通等公共安全工作,严禁加油站给无牌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等车辆加油。
  (七)为了实施好这一民心工程,县上成立了由县政府副县长李春焕任组长,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公安局长代晓峰任副组长,各乡镇政府乡镇长,县直有关各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警大队长孙财源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和协调各项工作。各乡(镇)政府也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乡镇免费办理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牌证工作,并于5月25日之前将实施方案和成立领导小组文件及业务办理人员联系方式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加强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
  (一)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免费办理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牌证的政策及程序,做到家喻户晓。
  (二)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宣传计划,强化宣传手段,进村入户,全面开展驾乘农用三轮车、摩托车安全宣传教育,积极争取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营造免费办理牌证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乡镇政府交管站、村交管室和检查劝导站要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劝导、纠正、制止农用三轮车、摩托车无牌、无证驾驶、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四)派出所、交警大(中)队要加强农村道路巡逻检查,依法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对查获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农用三轮车、摩托车一律报废;对发现的无牌无证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督促驾驶人或车主尽快办理牌证。
  五、严肃责任追究
  (一)凡是违规办理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牌证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因管理不到位,发生一般、较大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安全责任事故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和党纪政纪责任。
  (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要会同工商、质监部门和石油销售企业,加强对农用三轮车、摩托车销售者和加油站销售行为的监管,对违反规定出售摩托车不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头盔、出售的农用三轮车不粘贴符合国家标准车身反光标识或车辆参数与《公告》不符及违规销售油品的,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六、相关工作要求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农用三轮车、摩托车办理牌证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认识,强化大局意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免费办理牌证工作顺利开展。到6月底,农用三轮车、摩托车挂牌办证率达到70%以上,9月底,达到90%以上,年底实现全部办牌办证的目标。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每月将对各乡镇免费办牌办证工作情况进行通报。12月10日后,县公安交警部门在路查过程中,如发现仍有无牌无证三轮农用车、摩托车上路行驶,县政府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
  1.农用三轮汽车、摩托车注册登记所需资料及办理要求
  2.农用三轮车摩托车免费挂牌登记流程图
  3.申领农用三轮车、摩托车驾驶证应具备的条件、所需资料、考试内容及办理要求
 
 
                                        合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20日
 
 
 
 
 
附件1
  农用三轮车、摩托车注册登记所需资料
  凭证及办理要求
       
  一、农用三轮车、摩托车注册登记所需资料凭证
  1.《机动车注册登记申请表》;
  2.车主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为合水县);
  3.购车发票;
  4.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5.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费用自理);
  6.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凭证(费用自理);
  7.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费用自理);
  8.车辆车架号和发动机号拓印膜一套(费用自理);
  9三轮汽车按照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标准,在车身粘贴反光标识(费用自理);
        以上资料由乡镇交管站负责收集整理。
        二、农用三轮车、摩托车注册登记办理要求
        1.5月25日前乡镇交管站负责对辖区无牌车辆入户排摸,按村登记造册后上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统一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预订号牌、行驶证、等级证书。
        2.6月1日前乡镇交管站根据排摸登记情况收取办理业务所需资料,按照“一车一档”建立车辆档案,并按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标准,在三轮农用车车身粘贴反光标识。
        3.6月1日起乡镇交管站根据排摸和收集资料情况确定时间,预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派查验员到乡镇,对符合注册登记条件的车辆集中采集车辆照片、查验、复核资料。
        4.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复核通过的车辆,当场收回档案资料,录入系统并制证。制证后由乡镇交管站统一到交警大队领取号牌、行驶证和登记证书后向车主发放。
        5.三轮汽车、摩托车注册登记时,不免检的车辆由车管查验员对灯光、制动等项目进行人工检查后在《机动车查验记录单》备注栏内进行签注。
        6.对资料不全的三轮农用车、摩托车,自登记之日起不得转籍过户,注册后不核发登记证书,其证书存入车辆档案,并在档案袋上签注“不得转籍过户”。
        7.交警大队在录入系统时发现有盗抢嫌疑的或在登记系统中已经注册登记的,不予核发号牌。嫌疑车辆按调查程序进行处理。
        8.自车辆出厂之日起计算,已经达到《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确定使用年限的三轮农用车、摩托车不得办理注册登记,应当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予以收缴并交回收企业报废解体。
        9对无产品《公告》,或其他原因确实无法办理注册登记的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由乡镇自编识别号纳入管理。自编号格式为“县名第一个汉字+乡镇名前两个汉字+五位数字序列号”如:“合西华00001”。农用三轮汽车须在车厢尾部喷涂放大号。
        10农用三轮车、摩托车手续齐全的,车主亦可自行前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条件和程序办理。
附件2
        农用三轮车、摩托车免费注册登记流程图
 
        乡镇交管站摸排登记
        乡镇交管站工作人员进行入户摸排登记,审核资料,指导车主填写挂牌登 记相关表格,准备车架号拓印膜。
 
 
附件3
        申领农用三轮车、摩托车驾驶证应具备的条件、所需资料、考试内容及办理流程
    
        一、申领农用三轮车、摩托车驾驶证应该具备的条件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考取农用三轮车、摩托车驾驶证,年龄为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身体要符合以下条件:
        1.身高:无限制; 
        2.视力: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 
        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
        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
        6.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
        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1.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2.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4.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5.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6.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7.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8.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申领农用三轮车、摩托车驾驶证需要提交的资料
        1.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4.本人正面免冠白底1寸彩色照片8张。 
        三、申领农用三轮车、摩托车驾驶证的考试内容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申领驾驶证要进行三个科目的考试:
        1.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包括道路通行、交通信号、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机动车登记等规定以及其他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
        2.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包括: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通过单边桥3项;
        3.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道路驾驶技能包括: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直行或左、右转弯)、通过人行横道线、掉头、靠边停车8项。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包括: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要求、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爆胎等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置知识等。
        在免费办理牌证中,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科目一考试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采用纸质试卷方式答题。
        四、申领农用三轮车、摩托车驾驶证的办理要求
        1.5月25日前乡镇交管站按照申领农用三轮车、摩托车驾驶证应该具备的条件对辖区居民申请驾驶证情况入户排摸,按村登记造册。
        2.5月31日前乡镇交管站根据排摸登记情况组织本辖区驾驶人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3.体检合格后,由乡镇交管站统一组织对无证驾驶人进行集中培训,集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一周。
        4.集中培训完成后乡镇交管站确定时间预约合水县合协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组织考试。考试所需车辆、场地、设施由合水县合协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提供。
        5.考试束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考试合格的申请人档案资料和试卷、成绩表收回,录入系统并制证。考试不合格的,由乡镇交管站负责组织再次培训并联系补考。
        6.乡镇交管站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统一领取驾驶证并负责向申请人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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