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xzfzcbmzfb--zfwj-2015-0074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15-05-1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合政办发〔2015〕52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合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2015年合水县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增长指导意见》的通知
合政办发〔2015〕52号
合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批转《2015年合水县银行业金融机构
信贷增长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合有关单位:
县人行关于《2015年合水县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增长指导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合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7日
2015年合水县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增长
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货币政策导向作用,有效配置银行信贷资源,促进全县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特制定2015年合水县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增长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各级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以创建“三个生态”发展理念为指导,以适应新常态、全面抓改革为总要求,以“一线两带、两区三镇”为主战场,持续贯彻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不断加强金融管理,切实维护金融稳定,优化贷款期限结构和投向结构,保持信贷平稳适度增长,全力完成县政府提出的全年工作目标,为合水经济金融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支撑。
二、目标任务
为适应2015年经济发展预期目标,结合全县金融业发展实际,2015年全县信贷增长调控目标是:各项存款余额达到49亿元,较年初增加6.1亿元,增长14.22%,力争突破50亿元大关;各项贷款余额达到33亿元,较年初增加5.9亿元,增长17.88%,力争达到35亿元。其中:人民银行兰州中支下达我县农村信用联社贷款增长规划是2亿元,金城村镇银行0.6亿元。根据上述要求和目标,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围绕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认真贯彻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大有效信贷资金投放力度,努力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资金需求。
三、投放重点
(一)以服务现代农业为重点,大力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切实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工作。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力度,通过发展家庭农场贷款、种粮大户贷款、草食畜牧贷款和贷款+担保”等信贷产品和模式,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继续扩大集体林权抵押贷款规模,促进新型林业经营主体规模经营。今年督促涉农金融机构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办行制度,每个机构要选择支持一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主办行为其提供全套金融服务。要针对不同类型、不同经营规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差异化资金需求,积极重新组织产品和服务模式,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放得出、用得好、收得回。
积极稳妥开办农村专业合作社工作。要针对产业发展的特点和农村专业合作社的融资需求,综合考虑贷款对象、用途、期限、利率、额度、价值评估及贷后管理等多方面因素,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基础上,制定专门的贷款产品,配置足够的信贷资源。积极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金融服务工作,促进农业规模化、现代化生产。鼓励支持有能力、有技术、有资金、有经验的务工返乡青年创办实业,带领农民致富增收。
继续大力支持粮食生产,要坚持粮食生产中心地位不动摇,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紧盯创建国家级旱作物农业示范区的发展方向,全年实现粮食作物种植34万亩,推广全膜双垄沟播种植10万亩,发展太白水稻种植新基地2000亩,确保粮食总产量稳定在10万吨以上,推广各类农机具。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粮食生产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信贷投入,满足农村良种良法集成推广应用和先进适用技术进村入户资金需求,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持续提升区域特色农业发展。把苹果产业作为农民增收首位产业,把蔬菜作为区域特色产业,把草畜作为传统富民产业,把苗林产业作为新型致富产业。同时提升杂粮、杂果、黄花菜、中药材等产业发展水平。加大信贷支持,推进精深加工和深度转化,培育农民增收新型产业。
(二)深入推进“金融脱贫攻坚”行动,全面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以提升金融扶贫精准度为核心,深入推进“金融脱贫攻坚”行动,在精准扶贫上下功夫,重点抓、持续抓、抓成效。要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将金融服务“三农”、县域经济发展与扶贫开发有效结合,促进贫困地区不断增强造血功能。组织引导辖区金融机构集中资源和力量,向金融扶贫的重点、难点精准发力,争取在金融扶贫上取得好成效、创出好经验和好做法。要以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为基础,做实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有效提高贫困农户的申贷获得率;加大对贫困地区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村生产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力度,不断扩大信贷服务覆盖面,确保涉农贷款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的“两个不低于”目标,切实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
突出扶贫开发金融服务重点。要结合贫困地区实际,完善扶贫贴息贷款管理实施办法,优化扶贫贴息贷款流程,支持和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发放扶贫贴息贷款,推动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与农村金融产品创新示范县、金融生态环境示范县创建等活动有机结合,探索开展金融扶贫示范县创建活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增设支行、便民服务点,加大自助金融设备布放力度,深化银行卡助农取款和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推进网上支付、移动支付等新型电子支付,切实扩大贫困地区金融服务覆盖面。要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小额贷款公司和担保公司运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
加强连片特困地区金融服务协调联动。充分发挥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开发金融服务联动协调机制的作用,及时总结交流金融扶贫工作进展、典型经验,人行庆阳市中支拟于第二季度在我县召开金融扶贫示范县创建工作经验交流和现场推进会。加强对贫困地区县域经济金融数据的统计分析,探索开展金融扶贫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工作,进一步提升政策实施效果。加强协调联动,积极推进各片区在支付结算便利化、农村信用环境建设、跨区域信贷联动等方面的有效合作,不断提升贫困地区金融服务便捷度。
(三)着力改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提升金融服务水平。认真贯彻落实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要切实发挥央行政策资金支持“三农”、小微企业发展的结构引导和正向激励作用。建立健全定向调控政策的跟踪监测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三农”、小微企业支持力度。高度关注辖区内小微企业的发展趋势和融资需求,积极主动做好小微企业各项金融服务工作。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创新适合小微企业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信贷模式和服务流程,扩大金融服务范围,拓展服务覆盖面。鼓励金融机构充分利用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组织建设的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等金融基础设施,盘活应收账款存量,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探索开展小微企业信用培植工程,重点对不符合银行信贷条件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市场、守信用的小微企业,引导金融机构进行定向辅导和培育,不断扩大小微企业信贷服务覆盖面。持续推进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小微企业信用评价和信息通报制度,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良好环境。
(四)积极做好城镇化建设金融服务工作。高度关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对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的资金需求,探索建立金融政策支持体系。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自身比较优势和经营发展战略明确市场定位,积极加大对民生工程、家庭服务业和消费信贷等领域的信贷投入。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符合农民工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采取多种综合措施支持农民工创业。
推动建立规范透明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着力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突出县城中心带动,着力打造特色亮丽小城镇。加快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形成“三纵四横”路网格局,开工实施排水排污工程,提升产业承接保障能力。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支持治理规范、内控严密、功能突出、财务可持续的地方平台公司的市场化融资,发挥其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中的积极作用。
(五)强化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切实抓好科技文化金融政策措施落实工作。要因地制宜研究制定有关实施办法,扎实推动金融支持科技发展各项政策落到实处;认真落实中央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开发适合高新技术企业需求特点的融资产品,支持信息消费、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光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强对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工作进展情况、实施效果的跟踪评价;扩宽文化企业融资渠道,积极推动辖区内文化企业通过债务资本市场融资。加强部门协作,推动开展文化金融合作实验区建设工作,探索促进金融资源与文化资源结合的新途径。
(六)继续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大学生村官创业金融服务工作。完善和落实扶持就业创业优惠政策。要结合实际,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管理,发挥好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在支持创业促就业和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发展中的作用。要加强对辖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的监测分析,不断改进和完善金融支持创业促就业的政策措施,督促和指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好创业贷款发放工作。
坚持抓好金融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工作。要继续做好金融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情况的监测统计与调研,及时做好总结和宣传推广工作。推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探索建立大学生“村官”专业担保基金和贷款风险补偿基金,鼓励把小额担保贷款、扶贫资金、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纳入金融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的政策体系。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大学生“村官”创业的特点和实际需求,合理确定贷款的额度、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积极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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