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20-00230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20-05-0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合政办发〔2020〕42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合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提高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实效的若干措施
合政办发〔2020〕42号
合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提高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实效的若干措施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合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培训资源利用率和培训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质量和水平,根据《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实效性的若干措施》(庆政办发〔2020〕16号)的通知,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措施。
一、统筹安排培训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精准扶贫劳动力培训和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行动,成立合水县提高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实效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抓促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按照“用途不变、渠道不乱、各负其责、各计其功”的原则,统筹整合人社、农业农村、果业、蔬菜、退役军人事务、工信商务、妇联等有关部门的培训项目、培训资金、培训师资等资源,共同推进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
(二)统筹安排培训工作。县人社局根据全县产业发展和群众务工导向,制订年度培训计划,确定好培训“菜单”,分解培训任务。各培训责任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及时联系企业、乡镇、村组摸底掌握企业职工和农村劳动力的培训需求,各培训责任部门要按月向县人社局报送培训进展情况,汇总后汇报县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县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要结合培训进展情况,定期组织开展督查调研,发现并解决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县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对各培训责任部门承担的培训质量进行评估,对不落实培训计划、培训内容或培训时间不足的要进行严肃查纠。
(三)整合培训资金和师资力量。县人社局、县财政局要根据年度培训计划任务和专项资金使用规定,统筹各类专项培训资金和本级预算安排的培训经费,合理提出资金安排意见,由财政部门统一拨付培训资金。县人社局要从相关职能部门一线人员、企业技术骨干、职业院校专职教师、“土专家”、“田秀才”中选聘兼职教师,建立门类齐全、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农村劳动力培训师资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培训项目(工种)需求统筹调配使用。
二、创新培训方式
(四)积极探索开展线上培训。各培训部门按照“线上常流水、线下择机办”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线上学习与线下实操相结合的技能培训新模式,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移动APP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因地制宜、因人施策,推广居家网络线上教学培训服务,做到“不出门学习、不见面培训”。要进一步加强线上培训平台在线支持服务功能,完善用户评价反馈机制,合理设置线上培训的授课、作业、练习、评价等功能模块,切实提升线上培训效果。要加强线上培训成果应用,线上参训学员可依据线上培训学时、学分等,优先参加线下实训,做到“线上培训强理论、线下实操长技能”。
(五)推广“培训券”式培训。县人社局要积极推广探索“培训券”式培训服务,按照年度培训计划和培训项目分类制作“培训券”,注明培训项目名称、培训机构及联系方式。各培训责任部门根据摸底情况发放、登记“培训券”。劳动力对照“培训券”自主选择参训项目,凭“培训券”到选定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凭“培训券”结算培训补贴。县人社局结合我县实际,制订“培训券”具体使用管理办法,对“培训券”发放、使用、管理及核查验收提出明确要求,严厉打击倒卖“培训券”、弄虚作假等行为,确保培训工作健康有效推进。
(六)推行培训输转一体化服务。依托百跃羊乳、大唐融合、中富农业等企业,开展“嵌入式”培训,以“企业+岗位+培训”模式开展以工代训。充分发挥劳务输转行业协会、劳务中介公司和培训机构作用,以“岗位+劳务机构+培训”模式开展培训。结合“扶贫车间”发展和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需要,开展缝纫、物流员、产品营销、水电维修、爱心美发等岗位技能培训,对技能型岗位力争做到持证上岗。要加强与采油十二厂、甜永高速等各类用工企业的沟通衔接,根据用工需求,开展订单式培训。制定培训“菜单”,开展保安、保洁、护井、采油、运输等辅助岗位培训。鼓励邀请用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培训机构授课,培训后优先到用工单位就业。有条件的培训机构要将线上培训与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有机衔接,加强就业需求信息对接,鼓励各类企业依托线上培训平台开展网络招聘,提高劳动者培训后的就业质量。
三、优化资源供给
(七)扩大职业院校培训。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面向具备资质的职业学(院)校和民办培训机构开放。大力支持合水职专开展补贴性培训和加强线上培训平台开发建设工作,提升培训质量和水平。对职业培训学校开展培训所得收入,50%可用于学校公用经费,学校培训工作量可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校内部分配时,应向承担培训工作的一线教师倾斜。
(八)择优选定培训机构。按照立足当地、面向全省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在已公布的民办培训机构中择优选定,开展补贴性培训。对乡村旅游、农产品加工、种养殖技术等现场教学,对我县无优质培训资源的,可组织培训对象到县外开展实践教学。
(九)打造实训操作基地。加强与企业和“扶贫车间”、专业合作社之间的合作,支持企业、“扶贫车间”和专业合作社对务工人员开展在岗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有效利用企业、“扶贫车间”和专业合作社的实训设备、场地、师资、技术等优势,组织引导劳动力就近就地参加培训并实现就业。
(十)用好对口帮扶培训资源。进一步加强与天津红桥区沟通对接,积极依托其职业院校培训资源、资金开展培训,提升培训质量和水平。县教科局要广泛宣传,引导贫困家庭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在天津市职业院校接受学制性职业教育培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在天津企业参加岗位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四、加强监督管理
(十一)合理设置培训课程。各培训机构要按照职业标准和教学大纲,结合培训对象的就业需求,合理设置培训内容。就业技能培训课程要突出操作规程,实操课时与理论课时比例为7:3。农业培训课程要突出实用技术,实训课程要优先安排在企业、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示范园区和种养殖大户等基地。根据国家职业标准要求,各类培训必须将安全生产、消防常识、职业道德、法律维权等内容纳入培训课程,不得压缩课程内容、减少培训课时,确保培训质量。
(十二)突出培训过程监管。各培训责任部门要严格审定培训机构的教学(培训)计划、教材和授课教师资格。培训期间通过影像资料采集、随机抽查等方式,督促培训计划落实。培训结束时及时开展问卷调查,掌握参训人员满意度,对于培训满意度低于90%或培训内容掌握率达不到80%的,责令培训机构组织“回炉”培训。培训结束后,要组织开展培训质量评估工作,对不落实培训计划、培训内容或培训管理弄虚作假、减少培训课时的培训机构予以严肃处理,取消其政府补贴培训项目的投标资质。
(十三)严格培训资金监管。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培训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要严格按培训任务落实情况审核拨付培训资金,对资金使用规范有效的,在安排资金时予以倾斜。要对培训任务落实、培训资金使用和培训补贴发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弄虚作假骗取、套取培训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强化跟踪服务
(十四)加强网络信息服务。要建立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人力资源信息服务网络平台,引导劳动力转变就业观念,合理选择培训方向,增强就业创业意识。加强线上线下培训就业政策宣传、咨询等服务,积极回应劳动者的培训就业诉求,提升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的社会影响力和政策知晓度。
(十五)做实用工信息发布。利用“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东西部协作专场招聘会”等活动载体,向参训人员推送岗位招聘信息,促进参训人员实现就业。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各类企业、行业协会广泛搜集用工信息,通过门户网站、信息平台、微信公众号、学员微信群等多种渠道,及时向培训机构和农村劳动力发布推送就业岗位信息。要充分发挥村级劳务工作室和劳务信息员作用,落实劳务信息员补助政策,建立培训人员信息库,及时发布技能培训和就业岗位信息,做好技能培训和就业岗位推荐服务工作。
附件:合水县提高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实效领导小组成员名单.doc
合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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