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水县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合水县财政应急资金保障预案》的政策解读
《合水县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为了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做好应对本县辖区油气管道运行安全,增强应对油气管道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为保障全县油气长输管道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时有效降低石油天然气管道(以下简称油气管道)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进一步增强我县应对油气管道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甘肃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庆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庆阳市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合水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合水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其他适应的国家、甘肃省和庆阳市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分类分级
1、突发事件概念
油气管道突发事件是指由于油气管道或相关附属设施本体失效、人为损害、暴恐袭击、自然灾害等因素,导致管道发生泄漏、火灾或爆炸,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2、突发事件分级
按照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区域内的油气长输管道及管道附属设施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城镇燃气管道和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发生突发事件不适用本预案。
(五)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2、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3、坚持快速反应,联动处置
4、坚持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5、坚持依靠科学,依法规范
6、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本预案与《庆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庆阳市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合水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合水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预案有效衔接。
二、应急指挥体系
(一)领导机构及职责
1、领导机构
县政府成立县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指挥全县区域内长输油气管道突发事件或超出县政府处置能力的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明确相应组织指挥机构和各部门(单位)职责分工,共同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总指挥由分管副县长担任;
副总指挥由县发展改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石化办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指挥部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和商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合水县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石化办、县气象局、县供电公司、县采油十二厂及事发地有关负责人组成。
县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成员单位。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需要非指挥部成员单位参与的,由县指挥部报请县委、县政府协调处理。
县指挥部办公室是县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县发展改革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发展改革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2、机构职责
(1)县指挥部职责
①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对油气管道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指示和要求,研究解决油气管道突发事件的重大问题及重要事项。
②统一领导、协调、指挥较大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负责发布较大油气管道突发事件的重要信息。
③向市指挥部报告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油气管道突发事件信息和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④审议指挥部办公室提请审议的重要事宜。
⑤对跨县区域的油气输送管道突发事件做好与相关县的协调工作。
⑥指导开展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县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①贯彻落实县指挥部的各项工作部署,及时向县指挥部及其有关成员单位报告、通报管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②组织、指挥、协调管道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工作,收集、汇总、分析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参与对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③负责编制县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④组织油气管道企业应急相关宣传、培训和演练。
⑤参与油气管道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⑥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县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县委宣传部:组织协调全县油气管道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指导、协调相关单位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根据需要适时举行新闻发布会,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舆情研判处置工作,积极有效引导舆论。
县委网信办:负责配合开展油气管道突发事件网上舆情监测,指导相关单位及时回应、引导网上舆论;做好重大敏感网络舆情调控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贯彻落实县指挥部决定和部署,督促落实县指挥部议定事项和工作安排,做好县指挥部日常工作;指导相关地方油气管道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及应对工作;指导、监督油气管道运营企业履行管道安全保护主体责任,配合做好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参与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处置协调、原因分析、调查和总结评估。
县工信和商务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做好工业应急物资的生产、征购等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做好事发地社会治安管理、道路交通管控等工作;组织协调警力配合开展抢险救援,帮助疏散人员;监督指导重要目标、重点部位治安保卫工作;依法查处有关违法犯罪活动;参与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原因分析、调查和处理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组织、指导事发地及时按规定将经应急部门应急期救助和过渡期救助后基本生活仍存在较大困难的受灾群众纳入民政领域社会救助范围。
县财政局:负责由县级承担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资金的预算安排和管理工作,依法依规保障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经费。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采油十二厂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制定应对措施。
市生态环境局合水县分局:负责组织、指导事发地开展环境保护应急监测工作,分析研判事故现场污染状况及趋势变化,指导因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引发环境污染的应急处置工作。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协助和指导受损害或受威胁的房屋建筑的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协助和指导县政公用设施的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指导所需应急救援人员和物资运输工作。
县水务局:负责组织、指导水情、汛情监测预报预警发布工作,指导油气管道山洪灾害防治和水利水毁工程修复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事故应急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工作,并为事发地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有关部门和企业做好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等工作;指导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建设,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依法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协调相关特种设备专家配合开展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为事故现场施救提供技术支持;依法组织或参与相关特种设备事故原因分析、调查和处理工作。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指导事故现场救援工作,组织消防救援队伍开展人员搜救。
县气象局:负责组织、指导气象条件应急监测,分析研判事故现场气象要素变化趋势,提供气象监测预报预警信息。
县供电公司:负责指导供电企业对油气管道突发事件中所管辖运维的供电设施设备实施抢险救援,对采油十二厂自有供用电设施抢修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为现场抢险救援提供临时应急电力保障。
采油十二厂:负责编制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专(兼)职应急队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做好风险评估与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组织好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工作,配合县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做好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二)突发事件处置机构
发生较大油气管道突发事件时,由县指挥部组建现场指挥部,下设若干专业工作组,各专业工作组分工协作开展现场处置工作。当发生重大及以上石油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国家或省市成立现场指挥部或派出工作组时,县现场指挥部接受其领导,做好相关应对工作。
1、综合协调组:由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工信和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和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参加。主要负责信息收集汇总和报告,救援队伍调集及重大事项协调等工作。
2、抢险救援组:由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合水县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和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参加。负责统筹制定并实施抢险救援方案,开展现场救援和抢险处置等工作。
3、治安保卫组:由县公安局牵头,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参加。负责突发事件现场治安管理和警戒工作,维护现场秩序;负责现场交通管控,及时疏导车辆、疏散人员,引导救援人员、车辆快速有序通行等工作。
4、医学救援组: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民政局和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参加。主要负责调集医疗队伍,组织伤病员医疗救治、应急心理援助等工作。
5、信息舆情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委网信办、县发展改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和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参加。主要负责突发事件新闻发布、舆情引导处置等工作。
6、善后处置组:由县民政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和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参加。主要负责事故伤亡家属接待、伤亡抚恤、经济补偿协调等工作。
7、应急物资保障组:由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工信和商务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电公司和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参加。负责通信、电力、交通、装备等各类应急物资的保障工作。
8、油气供应保障组:由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县城市管理局、县工信和商务局、采油十二厂和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参加。负责事发地及受影响区域的油气应急供应等工作。
9、专家技术组:由从事油气管道运行相关领域的技术、安全和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必要时可邀请防洪、消防救援、卫生健康、反恐防暴和水文、地质等专业专家参加,为油气管道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处置、调查处理等工作提供咨询和技术支持。
(三)企业应急指挥机构
采油十二厂是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应对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应急指挥机构,加强管道运行监测;针对可能发生的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组建专(兼)职抢险救援队伍,建立与相关单位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负责油气管道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按照县政府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参与现场应对工作。
三、运行机制
(一)监测预警机制
1、监测
(1)政府监测
县发展改革局和其他负有管道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采油十二厂存在风险的日常监测,并加强对可能导致突发事件的风险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研判,及时将可能引发油气管道突发事件的信息告知运营单位。
(2)企业监测
采油十二厂要建立健全油气管道突发事件预防预警机制,根据油气管道突发事件特点和规律,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健全风险防控措施。出现可能影响管道运行安全的情况时,要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并报告当地发展改革局。
2、预警
根据油气管道突发事件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级别分别为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严重)和Ⅰ级(特别严重)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标示。
(1)I级预警:油气管道本体受到极其严重损坏或相关自然灾害管理部门发布预警信号,经研判,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重大危害的。红色预警,由国务院负责发布。
(2)Ⅱ级预警:油气管道本体受到严重损坏或相关自然灾害管理部门发布预警信号,经研判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重大危害的。橙色预警,由省人民政府负责发布。
(3)Ⅲ级预警:油气管道本体受到较严重损坏或相关自然灾害管理部门发布预警信号,经研判,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更大危害的。黄色预警,由市人民政府负责发布。
(4)IV预警:油气管道本体受到一定损坏或相关自然灾害管理部门发布预警信号,经研判,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公共危害的。蓝色预警,由县人民政府负责发布。
3、预警发布
县政府或政府授权相关部门负责油气管道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县发展改革局负责预警信息处理和向本级政府提出相应的预警信息发布建议等工作。
当突发事件已经发生,但尚未达到Ⅳ级标准时,要发布Ⅳ级预警信息;当突发事件超过Ⅳ级标准,但尚未达到Ⅲ级标准时,要发布Ⅲ级预警信息;当突发事件超过Ⅲ级标准,但尚未达到Ⅱ级标准时,要发布Ⅱ级预警信息;当突发事件超过Ⅱ级标准时,要发布Ⅰ级预警信息。
突发事件涉及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及时、准确地向县总指挥部及有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的有关情况。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和应采取的措施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企业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针对性强的公告方式。
4、预防预警行动
进入预警期后,有关乡镇和县直部门、单位应依法依规采取严格的防控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根据预警级别的实际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1)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信息监控、收集;
(2)及时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警告或者劝告,宣传应急常识;
(3)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妥善安置;
(4)要求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5)调集所需应急物资和设备;
(6)确保交通、通信、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设施的安全运行;
(7)采油十二厂要组织专业管理人员和一线工作人员加强对管道及附属设施的监测、巡护,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
(二)应急响应与处置
1、先期处置
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发生后,采油十二厂要立即采取有效处置措施,全力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应急救援力量营救遇险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威胁人员;采取关闭、停输、封堵、围挡、喷淋等措施,切断和控制油气管道,防止泄漏油气蔓延扩散,同时做好管道泄漏油气的回收、清理和安全处置工作。及时向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提供有关现场资料、事件情况等信息,迅速开展分析、评估,并会同专业救援力量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及建议。
相关部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组织救援队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同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情况。参与先期处置的有关部门、单位要依法及时收集、保全涉及油气管道突发事件的相关证据。
2、信息报告
进行先期处置的同时,事发乡镇、有关部门及采油第十二厂严格按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有关要求,应在突发事件发生后20分钟内将事件基本情况和应急处置情况口头向县指挥部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局)、县应急管理局报告,并在30分钟内书面报告,按规定时限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做到及时、准确、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随后及时、动态核报事件发生发展情况。
对于Ⅳ级、Ⅲ级突发事件,县指挥部在接到事件报告后,及时向县政府上报,并逐级上报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管理局、市政府,时间不得超过事发后1小时。Ⅱ级、Ⅰ级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要立即向县指挥部、县应急管理局、县委、县政府报告,确保能够在15分钟内向市政府电话初报,30分钟内向市政府书面报告,同时将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可能受事件影响的乡镇。Ⅰ级突发事件发生后或遇特殊情况可越级上报,但必须同时向县应急管理局、县委、县政府报告,县政府接报后在向市政府报告的同时,可直接向省政府及其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综合协调组要及时汇总核实上报的应急信息。同时,将县委、县政府领导关于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批示、要求第一时间传达到有关乡镇和部门,及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3、响应分级
按照分级处置的原则,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等级启动相应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响应。当突发事件达到Ⅳ级标准时,立即启动本级相关应急预案。
Ⅳ级响应
发生一般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后,由县级政府负责应对,县级应急指挥机构具体领导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Ⅲ级响应
发生较大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后,县政府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县指挥部根据应急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管道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开展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市政府、市发展改革委报告油气管道突发事件情况和应急救援情况。
Ⅱ级、I级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后,县政府在1小时内报告市政府、市指挥部,由市政府上报省政府、省指挥部。在市指挥部的统一指挥领导下,调集相关应急力量,组织开展管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发生在敏感区域、特殊时期或可能演化为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时,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可根据危害情况、事件发展趋势等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4、处置措施
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地方政府、部门、单位要根据现场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或在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视情况采取以下措施或其他必要的应急措施。
(1)现场处置
①现场实施紧急封闭、封锁,实行交通管制,实施紧急避险,迅速疏散、撤离人群,转送受伤人员,划定可能受影响区域范围。
②立即清除现场火种,视风向、风速、水流、地形、地下空间和设施、周边环境以及油气泄漏量、扩散方向等因素,检测并估算警戒、隔离和防备距离。
③根据管道输送介质的不同特性,正确选择处置方法,防止事态扩大或次生灾害发生。
④配合管道专业救援队伍封堵漏点,清理泄漏的天然气,抢修损毁管道。
⑤组织医疗救护力量及时救治受伤、中毒人员,必要时将受伤、中毒人员送往异地救治。
⑥组织相关领域专家指导现场救援工作,制定抢险救援、防范次生灾害的工作方案。
⑦生态环境、水利、气象等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现场及附近的空气、土壤、水源、气象等加强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⑧因暴雨、洪水或地质灾害造成油气管道及管道附属设施严重损毁发生事故的,要立即向本级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协调防汛专业救援力量协同参与抢险救援。
⑨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做好交通、通讯、电力、资金等保障工作。
⑩根据事件发展态势,决定启动天然气供应应急保障响应,协调相关油气保供企业按预案启动应急供应,保障民生供应不受影响。
(2)社会动员
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县政府或相应应急指挥机构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和物资等。临近行政区域县级政府根据需要动员社会力量,向受灾地区提供支援。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审计、监察部门对捐赠资金、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3)维护社会稳定
根据事件影响范围、程度划定警戒区,做好事发现场及周边环境的保护和警戒工作,维持治安秩序。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哄抢救灾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救灾物资存放等地点的治安管控。做好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和 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必要时,按照有关规定报请当地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配合做好维稳工作。
(4)响应终止
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经现场检测和专家组评估,认定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事发现场的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已无继续的必要时,由宣布启动应急响应的应急指挥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三)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
较大、重大、特别重大油气管道突发事件现场处置结束后,市政府负责组织制定补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和环境恢复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对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组织保险机构及时开展理赔工作,尽快消除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影响,确保社会稳定。
一般油气管道突发事件由县政府负责善后处置工作。
2、事故调查
应急工作结束后,县政府牵头或委托相关部门组成调查组,依法组织对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准确地查明事故原因,确认事故性质,认定事件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意见。一般油气管道突发事件由县政府负责进行调查。
特别重大油气管道突发事件的调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重大油气管道突发事件由省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法律、法规对事故调查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处置评估
较大、一般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响应终止后,市发展改革委、县级发展改革局要及时组织有关单位、专家对事件处置情况和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应急处置评估报告报本级政府和省指挥部办公室。必要时,可由市政府委托有关部门提级开展处置评估。
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评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重大突发事件由省有关部门进行评估。
(四)信息发布
1、信息发布机构。负责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的县指挥机构会同县委宣传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突发事件信息。一般突发事件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工作由县委宣传部统筹协调,成立信息舆情组,负责信息发布、舆情分析、舆论引导和媒体服务等工作。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加强内部资料管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事件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虚假信息。
2、信息发布时限。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信息舆情组第一时间通过主流媒体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最迟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最迟在24小时内召开新闻发布会。后续动态信息发布、新闻发布会应制定具体方案,根据突发事件态势、应急处置等情况,按计划组织实施。发生一般突发事件,县政府及县委宣传部门按规定权限统一发布突发事件信息,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信息发布形式。突发事件信息发布采取多种形式,主要包括提供新闻稿、组织吹风会、举行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以及运用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手机短信等官方信息平台发布信息,具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信息发布内容。突发事件基本情况,事态发展信息,政府应对处置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社会公众关注、关切问题的积极回应和正面引导。
(五)全面总结
县指挥部办公室对此次突发事件基本情况、领域分布、主要特点、应急处置、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等情况进行全面评估,研判突发事件发生发展趋势、规律特点,提出防范建议,总结成功经验,查找问题不足,制定对策措施,形成总结报告,为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提供学习借鉴,有关情况及时报送县委、人大常委会、政府和上一级政府相关部门,必要时可向社会公示。
四、应急保障
(一)救援队伍保障
采油十二厂要建立油气管道突发事件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加强人员设备维护和应急抢修能力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县政府要加强油气管道应急专家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提高油气管道高突发事件快速响应及应急处置能力,组织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措施,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
(二)物资装备保障
县政府要指导有关部门、油气管道运营企业加强应急装备物资储备,鼓励、支持加强社会化储备。采油十二厂要建立油气管道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信息数据库,准确掌握应急物资及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等信息,定期核查并实行动态管理。要合理优化应急抢险队伍和应急物资部署,确保事件发生后能够及时响应、有效应对。
(三)资金保障
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首先由事件责任单位承担。油气管道运营企业应做好必要的应急救援资金储备。处置油气管道事故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企业(单位)或个人导致安全事故发生,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技术保障
支持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监测先进技术、装备研发和运用。鼓励建立各级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技术平台,提升油气管道突发事件信息综合集成、分析处理、损害评估等工作的智能化和数字化水平。采油十二厂要加大技术、资金投入力度,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物联网和5G等信息技术,提升管道运营和保护工作智能化水平,为油气管道突发事件信息收集、分析处理、损害评估等提供支撑。县发展改革局要不断完善与管道运营企业的信息共享机制,提高应对反应能力。
(五)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部门要健全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等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强应急交通管控,保障运送伤病员、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的车辆优先通行。
(六)治安保卫保障
县公安部门负责保障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现场治安秩序。在应急组织机构领导下,县公安部门要针对当地社情、民情,加强治安管理和重点地区、场所、人群、物资设备的安全防护,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事发地社会治安秩序。
五、预案管理
(一)宣传培训
县发展改革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油气管道保护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专业化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采油十二厂要将应急教育培训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向员工和社会公众告知油气管道的潜在危险性及发生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开展突发事件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培训。
(二)预案演练
县发展改革局在本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公安、应急、卫生健康、消防救援等部门按照本预案开展演练。应急救援演习结束后,形成总结并报送县应急管理局(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备案。
(三)责任与奖惩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合水县财政应急资金保障预案》政策解读
一、制定《合水县财政应急资金保障预案》的必要性
为了有效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保证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及时提供财政政策和资金保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各项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二、政策的主要内容、适用对象、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
1、主要内容:《预案》共八章,含总则、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预警和报告、应急响应、后期处置、保障措施、奖惩、附则。
2、核心举措:县财政局要建立与市财政局、县政府应急指挥中心、各相关部门财政应急监测预警和指挥的有效衔接,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需要上级财政给予应急保障的,财政局应会同各有关部门将事件的基本情况、事态发展的预测及控制程度、已采取的措施、启动标准一并向中省市县报告,并明确需解决的突出问题。
3、适用对象:本预案适用于合水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的财政应急保障事项。
4、应急响应:财政局各业务股室接到相关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报告后,立即着手信息收集等基础工作,对事件进行初步评价和判断,研究提出具体建议报分管局领导。分管局领导根据实际情况,提请财政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对造成全局性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可同时采取财政收入政策、财政支出政策、资金快速拨付等应急保障措施;对造成局部性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可只采取部分财政支出政策或资金快速拨付等应急保障措施。相关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实际情况,提出需要财政应急保障的事项。财政局研究提出应急保障措施建议,按规定程序报批。紧急情况下,财政局可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采取先安排支出或拨付资金等措施,再按规定程序补办相关手续。
5、后期处置:财政部门应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应接受财政监督检查和审计部门审计,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 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资金拨付:财政安排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资金,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实行快速拨款。对同级主管部门的拨款,原则上应在接到经局领导审批的拨款申请后,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完审核和拨付手续。对下级财政的资金拨款,原则上应在接到经局领导审批的拨款申请后,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完审核和拨付手续。紧急情况下,财政局可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先办理拨款,再补办相关手续。
三、关键词
财政资金:由国家预算资金和国家预算外资金所组成。前者属于国家集中性的财政资金,后者属于分散的、非集中形式的财政性资金。财政资金一般采取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的形式存在。努力增加财政收入,积极筹措财政资金,主要是为了有计划地用于满足国家机器,社会消费和建设的支出需要。
财政收入政策:财政收入包括:税收收入、国有资产收益、国债收入、收费收入、其他收入。财政收入是指政府为履行其职能、实施公共政策和提供公共物品与服务需要而筹集的一切资金的总和。
财政支出:也称公共支出或政府支出,是政府为履行其自身的职能,对其从私人部门集中起来的以货币形式表示的社会资源的支配和使用。当财政支出大于财政开支时,则政府财政预算上会出现财政盈余; 反之就会出现财政赤字。财政支出是政府分配活动的个重要方面,财政对社会经济的影响作用主要是通过财政支出来实现的。因而财政支出的规模和结构,往往反映一国政府为实现其职能所进行的活动范围和政策选择的倾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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