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水县乡(镇)、村(社区)专(兼)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试行)》 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意义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县人民调解工作,规范乡(镇)、村(社区)专(兼)职人民调解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工作效能,进一步增强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坚持和发扬“枫桥经验”,努力实现矛盾纠纷不上交。在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了《合水县乡(镇)、村(社区)专(兼)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试行)。
二、主要依据
《合水县乡(镇)、村(社区)专(兼)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试行)主要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国务院《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财行〔2007〕179号)、庆阳市政法委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全市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庆市司法〔2018〕213号)等法律政策规定。
三、主要内容
《合水县乡(镇)、村(社区)专(兼)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试行)共分总则,人员构成、管理考核、报酬标准、案卷标准、补贴发放、责任追究、附则8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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