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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水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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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183000000/202510270000009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5-10-2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义务教育

合水县2025年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5-10-27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全面落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根据庆阳市教育局关于《庆阳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实施方案》(庆市教基〔2025〕1号)精神,确保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有序开展,推进幼儿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依法依规。依法实施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适龄招生、免试招生、划片招生、规范招生,促进各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优质均衡发展。

(二)相对就近。按照片区范围、招生计划实施招生,确保常住人口子女按片区入学,流动人口子女相对就近入学。

(三)均衡编班。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起始年级编班应按学生素质发展情况平衡分班,不得设“重点班” “快慢班”或擅自开办“实验班”,小学、初中分别不得新增45、50人以上大班额。

(四)关注特殊。“三残”儿童、烈士、军人、消防救援人员等子女入学,持相关证明材料、户口本,按教育优待政策入学。本校教师子女可视为片区内常住人口入学。
    (五)阳光公开。各招生校(园)要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及时公布入学登记时间、地点及入学时提供的各类证件,加大招生政策宣传,确保招生公平。

二、招生对象

(一)幼儿入园:各幼儿园要把年满3周岁(2022年8月31日之前出生,含8月31日)作为幼儿入园的法定年龄,不得招收年龄不满3周岁的幼儿。

(二)初中入学:县域内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范围

(一)幼儿园

(1)县城幼儿园

1.南区幼儿园:解放路(商业街)巷以南县城、黎家庄行政村适龄幼儿及县城有日托班需求的幼儿。

2.县幼儿园:解放路(商业街巷)以北、富康路(银座巷)以南县城和片区内华市行政村日托适龄幼儿。

3.阳光苑幼儿园:富康路(银座巷)以北、新民路(陇源聚十字)以南县城和片区内华市行政村日托适龄幼儿。

4.北区实验幼儿园:新民路(陇源聚十字)以北县城和片区内三里店行政村日托适龄幼儿。

5.华浩博苑幼儿园,小天才幼儿园:不划分招生范围,在县城范围内自主招生。

(2)乡镇及村组幼儿园

招收本乡镇内适龄幼儿,提倡村组幼儿到乡镇中心幼儿园就读,逐步撤并小规模幼儿园。

(二)初中

(1)县城初中

1.乐蟠初中招收家住富康路(银座巷)以北县城内西华池小学、三里店小学、乐蟠小学及板桥、固城、太莪、店子、孙家寨沟小学毕业生(包括住宿生)。

2.合水二中(初中部)招收家住富康路(银座巷)以南县城内西华池小学、三里店小学、乐蟠小学及西华池镇中心小学毕业生(包括住宿生)。

(2)乡镇初中、九年制

招收本乡镇内小学毕业生。

四、招生计划

(一)县城学校

1.县城4所公办幼儿园共招21个小班635名幼儿。其中县幼儿园6个班175人,北区幼儿园5个班150人,南区幼儿园5个班160人,阳光苑幼儿园5个班150人。

2.县城2所初中共招33个班1578名学生。其中乐蟠初中招24个班1120人,合水二中初中部招9个班458人。

(二)乡镇学校

乡镇及村组幼儿园、小学、初中、九年制学校无条件接收本乡镇内适龄儿童,做到应收尽收。

五、招录办法

由各招生校(园)依据《合水县2025年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各校招生简章和公告。

六、招生安排

(一)统筹安排全县招生工作(7月31日前)

安排招生校(园)根据招生片区,与片区户籍管理部门、街道社区、本乡镇幼儿园等部门联动,摸排出适龄幼儿、学生基本信息及分布情况。拟定《合水县2025年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合水县2025年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工作会议,分解招生计划,安排部署学校招生工作。

(二)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方案(8月1日至10日)

组建校(园)招生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制定校(园)2025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并上报教科局审核后,各校(园)发布招生公告。

(三)全面宣传学校招生工作(8月11日至22日)

县城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要及时通过教科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家长微信群及张贴公告等方式发布招生简章(至少7天),让学生、家长了解各校(园)的招生范围、招生人数、联系方式等,增加社会各界对学校招生工作的了解和支持。乡镇学校根据各自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四)按时组织开展注册报到(8月23日—24日)

县城学校要依照本《方案》和本校(园)《招生方案》,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坚持招生原则,严格招生时限。各校在报名结束后务必将招生结果及时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告知家长,并在校(园)门前进行张榜公布,确保家长知晓。乡镇学校要按照各自招生方案,提前摸底掌握学生就学意向,按时组织注册报到,确保本乡镇内适龄(毕业)学生全部入学。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各招生学校要成立由校(园)长任组长,学校班子成员、家长委员会成员和教师代表组成的招生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具体招生方案,设立咨询举报电话、邮箱等,畅通社会反映问题渠道,明确一名校(园)分管领导为此项工作的具体联系人,及时处理来电、来信,防止问题积少成多、发酵泛化。出现问题要第一时间报告、协商和处理,确保学生及时入学,招生工作顺利平稳有序进行。

(二)积极宣传引导。各学校要通过公告、网络等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布本校(园)招生简章,内容包括划片范围、招生计划、招生办法、程序时间、办学条件、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和信访接待地址等,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努力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强化控辍保学。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文件精神,高度关注小升初主要节点,重点关注农村留守儿童、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困境儿童等控辍保学重点人群,实施精准控辍,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收义务教育的权利。要认真落实随迁子女入学“两为主”政策,保障在迁入地有学上。要严格落实幼升小、小升初双向监管入学要求,确保适龄儿童不辍学、不流失,都能入学就读。

(四)鼓励多元办学。各校要根据乡校实际,立足方便学生、家长,优化资源配置,创建多元化办学模式。今年秋季学期县城幼儿园在大中班学生就读学校不变的情况下,根据乡校实际,举办日托班,并为幼儿提供午餐、午休。鼓励乡镇中心幼儿园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举办日托班、简托班,并为幼儿提供午餐、午休;村级幼儿园要保证幼儿在园时间,必须为幼儿提供午餐和休息场所。同时,鼓励村级小学生、幼儿到乡镇中心小学、幼儿园就读。

(五)严格监督问责。各校(园)长作为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建立健全招生入学监督工作机制。坚决杜绝人情招生、关系招生,县局对在招生过程中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违规考试招生、不按就近原则安排入学、违规收费、设立重点班加大班额的学校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校(园)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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