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03180000004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0-11-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稳岗就业 |
关于申报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补贴的公告
为进一步鼓励支持中小微企业吸纳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做好“六稳”工作,确保完成“六保”任务,根据《关于细化落实近期省政府出台有关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182号)、《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2020届庆阳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庆政办发〔2020〕83号)文件精神,现就申报合水县一次性吸纳就业(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一)补贴对象: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我县辖区内的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2020年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实际履行3个月以上的中小微企业。
(二)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二、申报程序
符合申请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向县人社局提供相关资料,通过审核后,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同级财政部门按规定将奖补资金支付到中小微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县人社局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审核工作。在受理补贴申请时,材料复印件均须审核原件。
三、所需资料
1.符合条件人员花名册;
2.劳动合同复印件;
3.工资发放表;
4.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5.企业营业执照;
6.从业人员数量;
7.上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数据)。
办理地点:合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4号窗口
咨询电话:0934-5651095
合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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