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03180000003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0-10-1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稳岗就业 |
合水县2020年度社会保险补贴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工作,根据《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做好稳就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甘政办发〔2020〕34号)、《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发〔2018〕67号)以及省、市有关规定,现将我县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2020年度社保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范围
(一)持有《就业创业登记证》,且进行了就业登记(年审)的下列就业困难人员:
原国有、集体企业(含中央、省属企业)下岗失业、在本县参保且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了2020年养老保险费的“4050”人员,即男50岁、女40岁以上(男出生于1969年12月31日以前、女出生于1979年12月31日以前,以档案年龄为准)。
(二)持有《就业创业登记证》,且进行了就业登记(年审)、至2019年12月底已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满(3次)的下列就业困难人员:
原国有、集体企业(含中央、省属企业)下岗失业、在本县参保且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了2020年养老保险费的“4050”人员,即男50岁、女40岁以上(男出生于1969年12月31日以前、女出生于1979年12月31日以前,以档案年龄为准),根据国家疫情期间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规定,其社会保险补贴延长1年。
上述两类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补贴:
1、未按规定进行就业创业证年审的;
2、已注册营业执照或被用人单位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的;
3、被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二、补贴期限及标准
(一)补贴标准。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限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对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超过100%的部分不予补贴)。
(二)补贴期限。①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②对2019年12月底已享受补贴期满(3次)、且在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仍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补贴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三、申报程序
(一)申请登记。申请人持相关证件资料到县政务服务大厅一楼B区30号窗口申请登记,并提交以下资料:
1、《合水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2、《2020年度合水县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
3、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者信用社银行卡复印件;
7、2020年本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8、核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二)县级审核。由县就业局负责对申请人的灵活就业情况进行初审,县人社局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人民法院对申报人的相关资料和信息进行核查比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核算补贴金额,并在县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的,报县财政局复核同意后,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个人账户。
四、申报时限及地点
从2020年10月15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工作日期间),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资料到县政务服务大厅一楼B区30号窗口办理。
咨询电话:0934-5651141
合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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