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水县“四措并举”落实省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甘肃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我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以高度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切实担当好这项政治责任,主动认领省督察组交办的问题,狠抓问题整改,“四措并举”力促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到位。 一是深化认识,提高站位。 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环保督察的决策部署,及时召开县委常委会传达中央关于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的通报,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研究环保工作,对督察组反馈的信访问题,进一步深入调查,逐一厘清,全面压实责任,逐一落实措施,确保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一抓到底、常抓不懈。 二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了由党政主要领导双组长负责的保障环保督察领导小组,从乡镇、部门抽调8名工作人员成立保障工作组,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确定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开展经常性工作衔接,建立信访办理、承办落实、督查通报、回访复核等流程制度,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信访案件办理,使保障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加大力度,严格执法。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等四个配套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责,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已接受办理的环境投诉案件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 四是强化督查,确保实效。 将环保问题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列入县委、县政府重要督查事项进行跟踪督查,落实挂销号和台账管理。对责任不实、措施不力、敷衍塞责、应付差事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目前,省环保督察组转办我县的11起信访件已全部办结,办理情况及时上报省环保督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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