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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水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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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十三批第39号环境信访问题办理情况

来源: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6-12-19 15: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信访投诉反映“合水县吉岘乡宫合村一养猪场,将猪粪随意倒在道路上,恶臭难闻。举报人称,该状况已持续2、3年,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未果”。合水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合水县吉岘乡宫合村养殖进行了现场检查,该养殖场属村办企业,于2014年12月由宫合村转包给个人经营,清运粪便不及时,养殖场周边臭味大,最近在处理粪便时,在征得养殖场西邻耕地承包人同意,将养殖场废液直接排入耕地。合水县人民政府依法对合水县吉岘乡宫合养猪场限期关停,合水县环保局依法责令养猪场承包人限期对其排入耕地的废液彻底整改,并及时清运粪便,在限期关停期间不再出现环境污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