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合水分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今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生态环境局的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环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持法律至上的价值取向,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强化工作措施、提升执法理念,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有力地促进了我县生态环境工作。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实施情况
(一)主要任务完成情况
(1)依法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将其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不断加强法治建设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同时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不断优化工作机制、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升我局法治建设水平。一是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领导小组,将执法监督股设置为我局法制机构,并安排有丰富执法经验的人员从事法制审核工作,把好行政执法各个环节的法制审核关,避免法制审核工作流于形式。二是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邀请甘肃九律律师事务所田育佳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执法决策提供合法性审查意见,在重大行政决策中法律顾问和律师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三是行政执法中,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按照上级要求,结合自身特点,不断推进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水平,在工作中形成了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查处公开、查处(罚缴)分离、建设项目审批、排污许可证申领及行政许可一次性告知等一系列日常工作机制,明确了全体执法人员的工作职责,有效地规范了环保执法人员行政行为。四是严格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建立健全了业务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水务、住建等相关部门行政执法协调机制,使部门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组织有力、运转顺畅。五是从严传导压力。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生态环保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以及环保督察整改等工作中存在困难和问题,形成了全县上下齐抓共管生态环境保护的格局。
(2)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倡导全民环保。一是以“6.5”宣传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坚持利用庆阳环保微信公众平台、合水县人民政府管网等宣传平台发送环保法律法规、全县重点环境问题整改等生态环保信息40多条。结合“6•5”环境日活动,我局联合相关部门在县城乐蟠广场通过悬挂标语、发放生态环境知识彩页、环保小手册等形式,向广大群众积极宣传生态环境知识,让绿色理念深入人心,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活动上,工作人员向学校师生及社会广大群众发放了《环保宣传手册》、《环保生活小常识》、《大气污染防治手册》《低碳生活宣传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宣传资料1000余份,并现场向群众,宣传了环境保护形势与政策、环境法律法规和环保科学知识,动员每个公民、每个家庭、每个社区、每个单位都要将保护环境的热情转化为保护环境的实际行动,加强《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的宣传推广,让生态文明理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二是我局创新宣传形式,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我局组织环保工作人员和重点企业负责人认真学习《两高司法解释》、新《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向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发放《环保知识宣传手册》、《环境保护法》及我局汇编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资料汇编》等知识资料8000余册。并利用新媒体加强了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
(3)公开透明,确保行政决策更加合理规范。一是规范行政执法事项。按照县法治办的要求,我局对环保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重新梳理和清理,对行政审批流程进行了优化,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规范,进一步提高了审批质量和审批效率,并将有关审批事项审批流程、依据、期限以及需要提交材料清单和申请示范文本等逐项分类及时对外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以“改思维、转作风、排风险、破难题、优环境、抓整治”专项行动为载体,以“转变干部作风、优化优商环境”为重点,全面承接下放县级生态环境部门环评审批权限,简化环评审批程序,加快环评审批进度。今年以来,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个,网上在线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199个,重点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100%。二是规范应用自由裁量权。对我局行政执法所涉及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了全面梳理。在确定处罚种类、裁定处罚幅度时严格按照《甘肃省环保行政处罚裁量辅助决策系统》办理案件,系统运行以来,有效地规范了我局环境行政处罚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效率。三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按照法制建设的要求,结合环保工作实际,我局从完善制度入手,不断健全和完善行政决策和执法机制。先后制定完善了《合水县生态环境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制度》、环境行政处罚领导小组工作制度等,认真落实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规范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程序,严格实行现场调查和审核决定分离制度。
(二)工作特色亮点
(1)加强学习、提升业务水平,夯实法制建设基础。一是抓学习,全面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做到党组会逢会必学,同时建立了集中学习制度,利用每周一召开的全局职工大会的机会,安排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各种业务、政治、法律学习培训,使我局执法人员强化了学法、用法、懂法的法律意识和为民服务意识,二是重培训,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在局内组织学习的基础上,加大外出培训力度,进一步开阔视野,全面提升环境执法人员综合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使之在熟悉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培养了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规范执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以生态环境排查整治为切入点,以打击突出违法问题为重点。围绕各项专项执法行动,集中整治、重点攻坚。2024年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8起,收缴罚款72.7万元。利用移动执法系统开展执法检查400余次,“双随机”检查14次,备案应急预案13家,办理信访投诉7起。
(3)优化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发挥激励导向作用。一是允许企业施工前期准备工作。环评批复前,建设单位可以开展地质勘探、场地平整、拆除旧有建筑物、临时建筑、施工用临时道路、通水、通电等施工前期准备工作。生态环境执法部门不会因为没有环评批复而轻易定性“未批先建”,实施行政处罚或采取停工、停水、停电等措施。二是推行“两轻一免”柔性执法。对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的建设项目,未批先建但处于建设阶段,无污染物产生,企业主动停止建设或者恢复原状的,经县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讨论同意,可免于行政处罚,为企业发展营造宽松环境。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环保执法人员有限,执法区域较大。信访举报多很难实现大面积抽查监管,人员有限,覆盖面不够。二是对标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中国建设要求,生态环境法治建设仍需继续加强,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能力和水平仍需继续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采取处罚和教育相结合,开展柔性执法,助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方面畅通信访渠道,紧盯群众诉求,及时办理生态环境信访,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加快执法装备标准化和监管网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大练兵、大培训和大比武活动,着力提升生态环境执法能力水平。另一方面坚持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和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两手抓”,强化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开展大气、水、土壤、石油资源开发、农村污染防治五大生态环保专项执法检查,结合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要求,充分考虑违法行为的特点,按照宽严相济的思路,突出对严重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和对其他违法行为的震慑作用,鼓励和引导企业即时改正轻微违法行为,促进企业环境守法。
(二)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进一步提升环境监管服务。一是继续保持劲头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生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坚决守住环境安全底线。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油田开发、环境敏感区保护、重点排污单位监管等重点领域和工作,加强日常执法检查频次,倒逼环保责任落实。二是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通过实行分类监管、差异化监管,科学合理配置执法资源,积极引导企业守法,努力实现疫情防控、企业生产和生态环境共赢。严格禁止生态环境领域监管执法“一刀切”。
(三)加强业务学习,强化生态环境执法能力建设。推进执法机构标准化建设,强化执法岗位培训,持续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采取聘请专家现场指导执法等方式,不断提升环保执法队伍业务能力和水平。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好执法稽查和效能评估,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四)加大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促进法治建设工作更加严格规范。加强对执法工作监督检查,建立检查考核制度,开展执法案卷评比,建立完善本系统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五)做好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和考核制度,充分发挥行权系统的法制审核和监察监督作用,确保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及时、同步和真实运行,实现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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