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2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合水分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合水县殡仪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 参与情况 |
1 | 合水县殡仪馆建设项目 | 庆阳市合水县西华池镇华市村翟家湾组前峁盖 |
合水县民政局 | 甘肃启示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合水县西华池镇华市村翟家湾组前峁盖。项目总占地20758.83m2,分两期进行建设,其中一期建设悼念用房1栋、办公及服务用房一栋同时配套建设门房及相应地给排水、暖通、电器、道路、护坡等附属工程;二期建设火化用房和焚烧用房。项目总投资3198.6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9.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3.11%。
| 三、施工期对道路及粉料堆场采取洒水、覆盖遮挡等降尘措施;运营期遗体火化废气、遗物祭品焚烧废气经尾气处理设施(急冷+消石灰+旋风离心器+活性炭喷射装置+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置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 四、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施工场地应设置的临时沉淀池和沉沙池,施工废水回用于生产。运营期遗体清洁废水单独收集至消毒池,经消毒后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预处理标准后和餐饮废水、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定期拉运至合水县污水处理厂;项目区雨水经雨水导排渠流入大门外道路排水渠。 五、施工期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对火化楼采取有效隔声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六、施工期加强物料管理,工程剩余土方用于场地边坡修筑、场地平整及厂区绿化用土;生活垃圾及时清运。营运期项目一般固废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遗物祭品焚烧灰渣、焚烧尾气净化处理设备产生的除尘废渣、除酸废渣分类收集,进入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妥善处置;废活性炭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
公示期限:2022年4月22日—2022年4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合水分局规划环评股 09345524416(电话) 09345524416(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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