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9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合水分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合水县人民医院医疗诊治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 参与情况 |
1 | 合水县人民医院医疗诊治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二期) | 甘肃省庆阳市合水县西华北街25号 |
合水县人民医院 | 甘肃普晖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合水县人民医院院内。占地面积3065.89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传染病楼一栋,地下一层、地上五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6007.94平方米,新建200mm厚C20混凝土硬化面积2602.00平方米,新建50立方米钢筋混凝土化粪池1座、10立方米二氧化氯灭菌池1座,电动大门1座,室外给水管道、消防管道、污水管道等。项目总投资3800万元,其中环保投64万元,占总投资的1.68%。
|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严格落实城市建设工地扬尘管控“三个必须”和“六个百分之百”目标要求。施工工地周围应当设置不低于1.8米封闭围墙围挡,施工工地地面、车行道路应当进行硬化、洒水等降尘处理;水泥、石灰等的建筑材料应当采取密闭存储、设置围挡或围墙、采用防尘布遮盖等防尘措施,实施土方、拆除工程作业,应当洒水压尘,建筑垃圾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2、施工期加强对施工废水的排放管理,严禁随意乱排。施工过程中应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作业,施工场地周边及物料堆场应设置雨水截流、导排设施。 3、加强施工管理,严禁现场搅拌混凝土,施工机械设备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对设备维护,确保设备良性工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夜间22:00~06:00),如夜间必须施工,应事先向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合水分局提出施工申请,经批准许可,并公告附近居民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作业。 4、施工期应加强各类固体废物在场地内临时堆放管理,对临时堆放场物料应采取临时防尘、防淋措施,施工期基础开挖及土建工程产生的施工弃土、弃渣、拆除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及时清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运营期化粪池臭气采取采用喷洒除臭剂除臭,可有效减轻化粪池产生的恶臭气体的影响,厂界恶臭气体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的要求。 2、运营期住院病房废水、陪护人员废水、医护人员废水、门诊废水等排入新建50m3的化粪池+10m3的二氧化氯消毒池预处理后统一排入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含氰废水、酸性废水、含汞污水以及含铬废水采用专用的加盖收集桶进行收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统一处置。 3、运营期选用低噪音的设备,尽量选用低噪风机,泵类等采取基础减震,并应设置在专用房内。 4、运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统一交由庆阳市医疗废物处理处置中心集中处置,化粪池淤泥采用消毒处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一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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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2021年10月9日—2021年10月14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合水分局规划环评股 09345524416(电话) 09345524416(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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