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3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合水分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公示
2020年7月13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合水分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合水县城加油站迁建项目、万苑春农产品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 参与情况 |
1 |
合水县城加油站迁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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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庆阳市合水县西华池镇华寺村樊洼组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庆阳销售分公司 |
北京中企安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合水县西华池镇华寺村樊洼组。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662.59m2平方米,新建网架结构336平方米罩棚;实埋4具40立方米SF双层油罐、1具30立方米SF双层油罐,其中2具40立方米的柴油油罐,2具40立方米和1具30立方米的汽油油罐;安装油气回收管线及设备,油罐区为承重;安装4油4枪加油机2台,安装1油2枪加油机1台;新建站房389.28m2;配备电锅炉及安装供暖系统;安装液位仪及零管系统;雨棚进行标准化包装。项目总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7.3 万元,占总投资的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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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施工期工地周围应当设置不低于1.8米封闭围墙围挡,厂区及道路定期洒水抑尘,及时清运建筑垃圾,运营期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系统并每日进行巡查。 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水、含沙水、清洗废水,应设置临时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场地应设置雨水导排设施;运营期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制,员工生活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后,排入城镇污水管网,雨水经导排渠排入县城雨水管网。储油罐采取防渗措施,防止油品泄漏。 三、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施工作业,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应进行隔声降噪处理。 四、加强施工期各类固废堆放管理,及时清运建筑垃圾,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处置,危险废物应专用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收集存放,分类委托有资质部门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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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万苑春农产品加工厂建设项目 |
庆阳市合水县店子乡街道十字路口 |
甘肃万苑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宁夏中蓝正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合水县店子乡街道十字路口,占地面积2736.28m2,建设年烘干黄花菜、菊花和金银花共计300吨生产线一条;生产区为钢架结构,占地面积200m2;建设办公生活区为岩棉板结构,占地面积约156m2;成品库房为钢架结构,占地面积约100m2;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 万元,占总投资的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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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施工期工地周围应当设置不低于1.5米封闭围墙围挡,原料堆场应采取遮盖措施,厂区临时道路及各类堆场定期洒水抑尘;运营期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5m(内径0.5m)高排气筒排放,生物质燃料堆场采取全封闭措施。 二、厂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近期拉运至合水县生活污水处理厂,远期待店子乡生活污水处理站投运之后排入店子乡生活污水处理站。 三、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施工作业,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应进行隔声降噪处理。 四、施工期生活垃圾及时清运,运营期生活垃圾及不合格产品中收集后拉运至店子乡生活垃圾暂存点,锅炉灰渣及布袋除尘器集尘收集后交周边农户作农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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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2020年7月13日—2020年7月17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合水分局规划环评股 09345524416(电话) 09345524416(传真) |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合水分局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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