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6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合水分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公示
2020年5月26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合水分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合水县锐恒混凝土拌合站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 参与情况 |
1 |
合水县锐恒混凝土拌合站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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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水县吉岘乡黄寨子村 |
宁夏中蓝正华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合水县吉岘乡黄寨子村。新建1层砖混结构办公室,1层彩钢结构实验室,建设成年产5万立方米预拌混凝土生产线,其中建设120预拌混凝土生产线1条。项目总占地面积为917.55㎡,建筑面积860㎡。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5万元,占总投资的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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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施工期厂界周围必须设置1.5m以上围挡,加强施工机械管理,对原料堆场进行加盖防尘网并洒水抑尘;运营期水泥筒仓和粉煤灰筒仓加装除尘器,堆场及搅拌设施采用封闭处理,厂区进出场道路硬化,运输车辆及时清洗。 二、施工期设置临时旱厕,生活污水用于洒水降尘;运营期厂区雨水及清洗废水集中收集后通过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做好原料堆场、沉淀池、洗车平台、生产区、危废暂存间和外加剂储罐区的防渗处理。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并合理布局,禁止夜间施工;运营期生产设备安装减振器,加强车辆管理,设置禁鸣标志,加强机械设备以及运输车辆的定期检修保养。 四、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处置,建筑垃圾拉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填埋场;运营期布袋除尘器收集的回尘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渣定期清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至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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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2020年5月26日—2020年6月1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合水分局规划环评股 09345524416(电话) 09345524416(传真) |
合水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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