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6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合水分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公示
2019年11月6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合水分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合水县城区永宁东路延伸工程、合水县永宁路(南路)道路工程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 参与情况 |
1 |
合 水 县 城 区 永 宁 东 路 延 伸 工 程 |
合 水 县 县 城 |
合 水 县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局 |
重 庆 九 天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有 限 公 司 |
该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位于合水县永宁东路,长640米,规划红线宽20米,双向2车道。主要建设内容有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道路照明工程、道路绿化工程及电力、电讯、燃气等其他管线工程。计划安装雨、污水管道1605米,给水管道867米,硬化人行道5120米,硬化沥青路面7680平方米,安装路灯34盏,安装路沿石1050米,为城市次干路,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2800m2。 本项目总投资737.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7.05%。 |
一、加强施工期管理,对施工场地裸露堆放的石灰、黄砂等堆场加盖防尘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全封闭,设置1.5m以上围档并确保围档高于场地内物料堆场。 二、集中处理运输、施工机械临时检修所产生的油污,对含有害物质的建筑材料(如:施工水泥等)应设有防雨遮雨设施,及时清运工程废料,禁止长期存放和随意倾倒要,避免雨天产生大量雨污水污染水体,合理布设临时排水沟。试压废水直接排入城区污水管网,经处理后排放。雨水经过道路两侧临时排水沟排入问天巷雨水管网。 三、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在夜间(22:00~06:00)和午间(12:00~14:00)进行高噪声施工,夜间施工应向环保部门申请,批准后才能根据规定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施工场界设置围档,进一步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施工期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拉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建筑弃土及建筑垃圾经收集后拉运至合水县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原路面剥离的沥青交由当地的沥青搅拌站,作为路基材料回用。 五、施工期间在阻隔道路时,需设置临时便道与原道路接通。合理堆放建筑材料,加强交通运输管理,确定合理运输道路,尽量减少道路施工对现有交通的干扰。 六、加强项目运营期道路养护,道路两旁设置绿化带,定点设置垃圾箱,对垃圾进行收集,再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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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水 县 永 宁 路 南 路 道 路 工 程 |
合 水 县 县 城 |
合 水 县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局 |
重 庆 九 天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有 限 公 司 |
该项目位于合水县西华南街,道路北接永宁东路,南至问天巷,总长度为261.587m,道路红线宽20.0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建设内容有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道路照明工程、道路绿化工程及电力、电讯、燃气等其他管线工程。主要栽植行道树(国槐)70棵、安装混凝土树池70套,路缘石1540米。安装信号灯8套,标志牌10套,标志杆件10套,新建给水管网297m,新建钢筋混凝土排水管709m,新建排水检查井27座,雨水口14个,阀门井、消火栓井共6座。安装单笔路灯19套。 本项目总投资368.3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43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7.45%。 |
一、加强施工期管理,对施工场地裸露堆放的石灰、黄砂等堆场加盖防尘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全封闭,设置1.5m以上围档并确保围档高于场地内物料堆场,渣土车辆密闭运输,拆迁、施工工地必须湿法作业。 二、集中处理运输、施工机械临时检修所产生的油污,对含有害物质的建筑材料(如:施工水泥等)应设有防雨遮雨设施,及时清运工程废料,禁止长期存放和随意倾倒要,避免雨天产生大量雨污水污染水体,合理布设临时排水沟。试压废水直接排入城区污水管网,经处理后排放。雨水经过道路两侧临时排水沟排入雨水管网。
三、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在夜间(22:00~06:00)和午间(12:00~14:00)进行高噪声施工,夜间施工应向环保部门申请,批准后才能根据规定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施工场界设置围档,进一步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施工期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拉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建筑垃圾经收集后拉运至合水县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 五、施工期间在阻隔道路时,需设置临时便道与原道路接通。合理堆放建筑材料,加强交通运输管理,确定合理运输道路,尽量减少道路施工对现有交通的干扰。 六、加强项目运营期道路养护,道路两旁设置绿化带,定点设置垃圾箱,对垃圾进行收集,再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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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2019年11月6日—2019年11月12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合水分局规划环评股 09345524416(电话) 09345524416(传真) |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合水分局
2019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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