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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4日合水县环保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2-24 10:11:00 浏览次数: 【字体:

20181224日合水县环保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合水县薪旺生物质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

参与情况

1

合水县薪旺生物质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

 

甘肃省合水县何家畔镇何家畔村北庄

合水县薪旺生物质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合水县何家畔镇何家畔村北庄,厂区总占地面积为5500m2,分两期工程实施,一期工程建设5000t/a木炭加工生产线1条,二期工程建设 20000t/a水烟炭加工生产线1条,购置窑烟处理装置、雷蒙磨除尘装置等设备,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办公生活等辅助设施。项目总投资5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62万元,占总投资的3.75%

一、项目施工期对施工现场实行合理化管理,施工现场要设围栏或围墙,缩小施工扬尘扩散范围。项目运营期炭化窑烟经过窑烟回收处理设备进行处理后从15m排气筒排出,实现达标排放,水烟炭生产线置于密闭车间内,粉尘通过引至雷蒙磨内部配套脉冲除尘器进行处理,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

二、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采用低噪声的施工工具,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掩蔽物。运营期合理优化布局,将主要噪声源布置在室内或通过窑体隔声,在产噪设备安装连接时,采用软连接方式。同时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不正常运转时的高噪声产生。

三、项目运营期办公和生活均依托自己农舍,厂区设置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农肥。

四、施工期废弃土石方全部回填于地基处理,建筑垃圾拉至指定建筑垃圾填埋场,废弃包装箱、包装袋同施工期生活垃圾一起拉至附近垃圾中转站。运营期生活垃圾用垃圾收集桶收集,定期清运至附近生活垃圾中转站,不合格枝丫暂存在原料堆放区,用于炭化时木材的引燃,木醋液和木焦油装入带盖桶内,放置在危化品储存间待外售;水烟炭废料及不合格品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窑炉燃烧灰由当地农户运走用于农家果园施肥


公示期限:20181224日—20181228(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合水县环保局规划环评股          09345524416(电话)               09345524416(传真)  

                                                                                                  合水县环境保护局 

2018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