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17日合水县环保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公示
2018年8月17日合水县环保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合水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太白镇太白村护岸及附属工程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 参与情况 |
1 |
合水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太白镇太白村护岸及附属工程 |
合水县太白镇太白村 |
合水县太白镇人民政府 |
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用地位于太白镇太白村,总用地面积约2599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5912.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方、护岸工程、人工湖、照明、绿化种植、道路硬化以及相关配套工程等。本项目总投资799.4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8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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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施工期合理选择施工时段,严禁大风天气进行土方作业。加强管理,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时应减速慢行;不过满装载,尽量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沿程抛洒,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和建筑材料,冲洗轮胎,定时洒水压尘。在施工厂界设2.5m挡板,定期对作业面和土堆洒水,使其保持一定湿度,降低施工期的粉尘散发量。 二、施工期施工废水可回收综合利用或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禁止排入河道。合理布设临时排水沟、沉砂池,确保施工不对周边地表水体产生明显影响。在护岸起点处设置雨水导流槽,接原有苗村河,待环施工完成后,填埋雨水导流槽,雨水经本项目所建人造湖排入苗村河。 三、项目施工期合理布局机械设备,使作业噪声大的施工活动尽量远离声环境敏感点;在居民区附近施工时严格执行当地政府控制规定,特别是居民区,严禁在夜间(22:00~06:00)和午间(12:00~14:00)进行高噪声施工,夜间施工应向环保部门申请,批准后才能根据规定施工;项目运营期在四周尽可能设置绿化,以起到吸声降噪效果,禁止在护岸四周进行商业活动、餐饮、广场舞等,以免造成噪声和环境污染。 四、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统一清运至政府制定地点集中处理,禁止倾倒到河道。运输、施工机械临时检修所产生的油污应集中处理,擦有油污的固体废物不得随意乱扔,应集中收集后妥善处理,以免污染水体;项目运营期对人工湖湖底淤泥定期进行清理,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点卫生填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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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2018年8月17日—2018年8月23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合水县环保局规划环评股 09345524416(电话) 09345524416(传真) |
合水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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