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203180000003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3-1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意见征集及反馈 |
关于征求《庆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意见建议的函
为进一步发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共济功能,切实减轻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需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21〕111号)精神,市医保局制定了《庆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因事关参保职工切身利益,现征求各县区意见建议。请务必于3月18日下午16 时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反馈市医保局。
联系人:王永智
联系电话:0934-8899669 0934-8860107(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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