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xzfzcbmzfb--rsxx-2016-0830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16-12-1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合政任免字〔2016〕9号 | 所属主题: | 人事信息 |
关于徐锋锋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合政任免字〔2016〕9号
合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徐锋锋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省市驻合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徐锋锋同志任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郑学涛同志任板桥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彭孔一同志任固城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魏生强同志任何家畔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郭鸿锦同志任段家集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杜玉龙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侦察大队队长,免去县公安局侦察员职务;
彭开岩同志任县公安局西华池派出所所长,免去县公安局侦察员职务;
屈治锋同志任县公安局看守所所长,免去县公安局刑事侦察大队教导员职务;
王红军同志任县公安局太白派出所所长,免去县公安局副科级侦察员职务;
冯磊同志任县公安局缉毒大队(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队长(主任)(正科);
陈建廷同志任县公安局法制大队队长,免去县公安局店子派出所所长职务;
王振军同志任县公安局太莪派出所所长,免去县公安局侦察员职务;
黄永涛同志任县公安局肖咀派出所所长,免去县公安局何家畔派出所所长职务;
徐康同志任县公安局店子派出所所长,免去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队长职务;
李崇振同志任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队长,免去县公安局肖咀派出所所长职务;
彭孔旭同志任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队长,免去县公安局板桥派出所所长职务;
刘建锋同志任县公安局板桥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县公安局看守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
党文同志县公安局固城派出所所长职务;
赵秉文同志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队长职务;
赵强同志县公安局法制室主任职务;
刘培林同志县公安局正科级侦察员职务。
以上涉及新提和副科升任正科的干部,从发文下月起享受相应职级待遇。
合水县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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