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xzfzcbmzfb--rsxx-2016-0824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16-03-2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合政任免字〔2016〕3号 | 所属主题: | 人事信息 |
关于何志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合政任免字〔2016〕3号
合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何志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省市驻合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何志峰同志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免去县突发事件应急办主任职务;
李云凤同志任县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
王代益同志任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闫小康同志任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常智英同志任县煤炭局副局长;
杨丽敏同志任县城乡就业服务局副局长;
马文浩同志任县物价检查所所长;
高钦君同志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
李天荣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任科员;
李勤学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任科员;
齐宝雄同志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刘秀英同志任县果业局主任科员,免去县果业生产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刘军威同志任县果业局副局长,免去段家集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王学伟同志任县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副主任科员,免去县司法局肖咀司法所所长职务;
张路平同志任县社会救助工作局副主任科员,免去 段家集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张 涛同志任县招商局副局长,免去蒿咀铺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胡小军同志任县招商局副局长,免去县文化广播影视局副局长职务;
左棣同志任县文化广播影视局副局长,免去县招商局副局长职务;
徐彦军同志任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队长,免去县民俗文化研究所所长职务;
王仲杰同志任县民俗文化研究所所长,免去县防震减灾办副主任职务;
李世凯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贾富玉同志任县规划局局长,免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杨应连同志任县规划局副局长,免去吉岘乡财政所所长职务;
贺彩霞同志任县粮食稽查大队副队长,免去板桥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刘立忠同志任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赵琼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免去段家集卫生院院长职务;
虎国锋同志任县财政局主任科员,免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局长职务;
段吉杰同志任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局长,免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郭红芳同志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局长,免去县卫生局副局长职务;
李吉昌同志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免去县合作医疗局副局长职务;
刘金儒同志任县农机监理站副主任科员;
张丰武同志任县司法局肖咀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薛志强同志任太莪乡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大卫同志任肖咀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童同志任吉岘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春田同志任吉岘乡主任科员,免去县拆迁办副主任职务;
贾永霞同志任西华池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晓红同志任店子乡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笑薇同志任板桥镇文化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段鸿博同志任太白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建霞同志任段家集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
罗 筱同志任段家集乡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娅娅同志任固城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薛莉同志任何家畔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余为民同志县城乡就业服务局副局长职务;
胡兴超同志县招商局副局长职务;
王 宏同志县物价检查所所长职务;
文 博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云凤同志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杨往前同志县卫生局副局长职务;
薛克良同志县煤炭局副局长职务;
孙 娟同志县普法办副主任职务;
唐红芳同志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副科级干部职务;
李秀龙同志县残联主任科员职务;
张崇武同志县残联主任科员职务;
石向前同志县物价局主任科员职务;
贺富安同志县物价局主任科员职务;
丑 鹏同志太莪乡计生办主任职务;
武海江同志店子乡计生办主任职务;
徐珍珍同志肖咀乡计生办副主任职务;
何宝峰同志固城乡计生办副主任职务;
郭玉玉同志太莪乡计生办副主任职务;
梁丽妮同志蒿咀铺乡计生办副主任职务;
胡 琳同志西华池镇计生办副主任职务;
董宁杰同志板桥乡计生办副主任职务;
孙 洁同志吉岘乡计生办副主任职务。
以上有试用期的干部,在试用期间履行新任岗位职责,从发文下月起享受相应的职级待遇。
合水县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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