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ZF-xzfzcbmzfb--rsxx-2015-0064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 生效日期: | 2015-04-17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合政任免字〔2014〕3号 | 所属主题: | 人事信息 |
合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杨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合政任免字〔2014〕3号
合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杨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省市驻合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杨 超同志任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政通同志任县政务接待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崔军锋同志任县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县财政监督检查办副主任职务;
杨岱录同志任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试用期一年);
王军红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县引智办主任职务;
李富荣同志任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副局长,免去县图书馆副馆长职务;
何 涛同志任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免去县老龄委办副主任职务;
郭学会同志任县环境监察大队副主任科员(试用期一年);
武海珍同志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任科员,免去县公证处主任、正科级公证员职务;
李彦妮同志任县公证处主任,免去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王 琼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主任科员;
张崇武同志任县残疾人联合会主任科员;
封宝玉同志任县畜牧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刘锐元同志任县农业高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刘海春同志任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张晋乐同志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副主任;
刘世基同志任县兽医局副局长;
李金刚同志任县疾病控制中心副主任;
薛克良同志任县煤炭局副局长;
王彦成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
王 丽同志任县司法局西华池司法所长(试用期一年);
丑娟娟同志任肖咀乡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 强同志任肖咀乡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万明同志任段家集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安文涛同志任太莪乡水利工作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陈孝龙同志任县教学研究室主任(正科级);
尚鸿宾同志任县教学研究室副主任,免去乐蟠初级中学副校长职务;
梅俊科同志任县政府副科级教育督学;
邓国庆同志任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正科级);
徐正波同志任合水二中副校长,免去合水二中总务处主任职务;
齐博儒同志任合水二中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周 高同志任乐蟠初级中学副校长,免去县政府副科级教育督学职务;
文水平同志任乐蟠初级中学副校长,免去西华池初中副校长职务;
姜天平同志任乐蟠初级中学副校长,免去合水职中招就处主任、教务处主任职务;
梁 军同志任乐蟠初级中学副校长,免去西华池初中副校长职务;
孙耀东同志任乐蟠小学副校长,免去乐蟠初级中学副校长职务;
李庆明同志任乐蟠小学副校长,免去合水职专政教处副主任职务;
杨鸿儒同志任三里店小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卿芳成同志任三里店小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唐锁宁同志任西华池小学副校长,免去西华池小学政教处主任职务。
免去:
王志宏同志县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温兴平同志县文化广播影视局副局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职务;
贾长辉同志县文化馆副馆长职务;
张志涛同志县司法局肖咀司法所长职务。
以上有试用期的干部,在试用期间履行新任岗位职责,从发文下月起享受相应的职级待遇。
合水县人民政府
2014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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