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19-00294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19-08-0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合政任免字〔2019〕10号 | 所属主题: | 人事信息 |
关于郭红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合政任免字〔2019〕10号
合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郭红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省市驻合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郭红芳同志任合水县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合水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唐 梅同志任合水县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合水县非税局副局长职务;
王军社同志任合水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副局长;
杨岱录同志任合水县经济合作局副局长;
张丰武同志任合水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合水县公证处副主任职务;
唐小兵同志任合水县交通运输局二级主任科员;
柳继新同志任合水县司法局板桥司法所所长;
姬永刚同志任合水县公安局巡逻警察大队队长,免去合水县公安局蒿咀铺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郭鸿锦同志任合水县公安局板桥派出所所长,免去合水县公安局段家集派出所所长职务;
郑学涛同志任合水县公安局段家集派出所所长,免去合水县公安局板桥派出所所长职务;
贺建潇同志任合水县公安局固城派出所所长,免去合水县公安局蒿咀铺派出所所长职务;
杨 帆同志任合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大队)副队长,免去合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大队)西华池中队(城区中队)中队长职务;
赵文辉同志任合水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利君同志任合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合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大队)副队长职务;
刘建峰同志任合水县公安局看守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合水县公安局板桥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王廷伟同志任合水县公安局看守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合水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副队长职务;
贾居魁同志任合水县公安局刑事侦察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合水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徐 康同志任合水县公安局太白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合水县公安局店子派出所所长职务;
何 涛同志任合水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章宗库同志任合水县公安局太莪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师益龙同志任合水县公安局蒿咀铺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胡继前同志任合水县司法局太莪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黄艳丽同志任合水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党鹏辉同志任合水县司法局西华池司法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西华池镇农村公路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何广涛同志任西华池镇农村公路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东强同志任西华池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成瑞同志任板桥镇水利工作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贾宗儒同志任何家畔镇水利工作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刘东旭同志任何家畔镇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泓成同志任段家集乡水利工作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丑旭涛同志任段家集乡文化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廷俊同志任固城乡水利工作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闫 肃同志任固城乡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赵春林同志任太白镇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高崇乐同志任肖咀乡农村公路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詹晓辉同志任蒿咀铺乡文化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杨 超同志合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胡小军同志合水县经济合作局副局长职务;
何建文同志合水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闫耀升同志合水县政务接待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徐有杰同志西华池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畅文翔同志板桥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任明强同志太莪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胡小兵同志吉岘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任邓民同志合水县公安局正科级侦查员职务;
王佰霖同志合水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室、情报中心)副主任职务;
高 峰同志合水县公安局侦察员、交通管理大队队长职务;
屈治峰同志合水县公安局看守所所长职务;
薛晓辉同志合水县公安局看守所教导员职务;
谢 晖同志合水县公安局看守所副所长职务;
王振军同志合水县公安局太莪派出所所长职务;
张文政同志合水县公安局吉岘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彭孔一同志合水县公安局固城派出所所长职务。
合水县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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