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19-00293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19-07-0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合政任免字〔2019〕9号 | 所属主题: | 人事信息 |
关于李杨、李家乐两名同志挂职工作的通知
合政任免字〔2019〕9号
合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杨、李家乐两名同志挂职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省市驻合各单位:
接中共合水县委(合任字〔2019〕29号)文件通知,县人民政府决定:
李 杨同志挂任合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家乐同志挂任合水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
该两名同志挂职时间为3年,从2019年7月至2022年6月,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行免除。
合水县人民政府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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