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xzfzcbmzfb--rsxx-2018-0306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18-05-1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合政任免字〔2018〕7 号 | 所属主题: | 人事信息 |
合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杜海坤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决定:
杜海坤同志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胡关宁同志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职务;
贾宝宁同志任县房地产管理局局长、县供热管理办公室主任,免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高永发同志任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县开发性金融合作办公室)主任、县立鑫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免去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石 磊同志任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务公开办公室)主任;
白克乾同志任县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耿 超同志任县食品稽查局副局长,免去西华池镇财政所副所长职务;
仇继涛同志任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太白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胡庆红同志任县民俗文化研究所副所长,免去陇东古石刻艺术博物馆副馆长(县文物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王 珺同志任陇东古石刻艺术博物馆副馆长(县文物管理所副所长),免去县民俗文化研究所副所长职务;
张丰武同志任县公证处副主任,免去肖咀乡司法所所长职务;
王明亮同志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主任科员,免去县房地产管理局局长职务;
胡 伟同志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主任科员;
张元龙同志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主任科员,免去县工商局段家集所副所长职务;
王生刚同志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何家畔工商行政管理所所长,免去县工商局店子所所长职务;
王 宏同志任县审计局主任科员,免去县物价局副局长职务;
张博明同志任县教育体育局(县科学技术局)主任科员;免去县科技局副局长职务;
徐 飞同志任县水务局副主任科员;
赵文社同志任县退耕还林(草)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黄俊琪同志任固城乡监察室主任;
闫建宁同志任肖咀乡监察室主任;
刘宝元同志任吉岘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免去吉岘乡主任科员职务;
刘小金同志任太白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免去县国土资源局何家畔国土资源所所长职务;
陈 杰同志任县司法局肖咀司法所所长,免去县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向柏霖同志任县司法局何家畔司法所副所长,免去固城乡水利工作站站长职务;
薛志胜同志任吉岘乡主任科员,免去固城乡监察室主任职务;
李康申同志任固城乡主任科员,免去肖咀乡监察室主任职务;
刘启红同志任何家畔镇主任科员;
陈大卫同志任老城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免去肖咀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徐建鹏同志任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副主任科员;
邱晶晶同志任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试用期一年);
薛 飞同志任县新产品研究开发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永凯同志任太白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慕秉轩同志任太白镇文化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国庆同志任老城镇水利工作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郭凯捷同志任固城乡文化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军宝同志任固城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 洋同志任店子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素芳同志任店子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珉伊同志任吉岘乡文化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苏 楠同志任肖咀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宗儒同志任县农业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免去:
邵森奇同志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世谋同志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永龙同志县保密局局长职务;
王代益同志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蒲明亮同志县工商局老城所副所长职务;
李 强同志县新产品研发中心副主任职务;
岳国梁同志吉岘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叶小军同志太白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王娅娅同志固城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文小静同志老城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朱 虹同志店子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以上涉及的干部,从发文下月起享受相应职级待遇。
合水县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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