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合水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54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王小凤、王大勇、董小军、徐海霞、刘娟娟、曹倍铭、金浩、邵文奇、麻有娟、栗养芊、王丽、王兆斌、李泓成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延长县城共享单车路线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共享电动车作为一种环保、绿色、便捷的出行方式,在解决市民“最后一公里”出行问题上发挥了重要作用,深受广大市民的青睐。我单位高度重视此提案,立即与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进行了沟通协调,并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共享单车南北通行区域的设置是经过人口密度、出行需求、交通便利、运营成本等综合考量而确定,而子午大道(南段)、工业园区等区域距离城区较远,暂不具备共享单车安全行驶的条件。下一步,我队将结合县城交通规划和居民出行的需求,进一步加强共享单车的监管力度,提高车辆安全性,同时督促运营企业增加运维人员数量,制定严格的车辆巡检制度,每天对车辆进行至少2次全面检查,及时维修和更换故障车辆,加强对停靠站点的管理,确保车辆停放有序,并全部配备了安全头盔,使共享电动车更安全舒适,极大满足城区居民的出行需求。同时我队计划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引进一家共享单车企业,与现在运行的松果单车形成市场竞争,从而降低服务费,提高服务量,共享新秩序。
感谢你们在百忙之中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关注,希望今后能继续得到你们的支持和帮助。
合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5年10月17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