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合水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号提案的答复
白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对我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的关心和关注,该提案由县自然资源局主办。多年来,我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强对古树名木的调查和保护管理。主要开展的工作:
(一)扎实组织开展古树名木数量统计和信息采集。2014年市林草局组织各县区对古树名木进行了详细的普查。我县先后3次利用遥感影像判读、实地勘查比对等方式,开展古树名木调查工作,摸清了我县古树名木的基本状况,并对每株古树的各项生长指标和生态因子进行了详细的调查记录(包括地理坐标定位和图片拍摄、胸径、树高、冠幅、地理位置、GPS定位数据、管护人员等),并在全省古树名木管理系统中做了微机数据库录入输机管理,为我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奠定了基础。2018年—2022年,市林草局组织专业力量对2014年古树名木调查资料进行补充和完善,出版了《庆阳古树名木奇观》。县自然资源局作为县级古树名木保护主管部门,围绕古树名木资源普查组织开展了古树名木的信息采集工作,形成了古树名木基础数据成果。为确保全县古树名木普查数据准确、真实、有效,本着数据资源共享的原则,市林草局、县自然资源局强化协作,逐一核实确认古树名木普查数据。截至目前,合水县登记造册的古树名木共计58株,其中28株已实施挂牌管理,其余30株为新调查树种,正在普查登记,建立档案。
(二)不断加大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古树名木保护的意义,社会上涌现出许多爱心人士和公益组织加入了敬仰、爱护这些具有鲜活神奇、蓬勃生机的“活化石”的行列;2022年我县将古树名木保护和管理工作纳入“林长制”考核范围,我局严格落实古树安全定期巡查工作制度,对发现生长异常的或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及时落实整改,对保护标志破旧、老化或遗失的,及时更换标识牌;同时,结合自然资源执法行动,加大对盗伐盗挖买卖古树名木的打击力度,目前,没有盗伐盗挖买卖古树名木现象。
(三)科学实施古树名木修补复壮。我县的古树部分因遭到雷击、自然灾害或因缺乏管理出现土壤板结、肥水失衡、病虫害侵袭等现象。为解决古树特别是濒危且有修复价值古树的安全隐患,对部分树体枯空严重、有倾斜的树木进行填堵树洞、加固、支撑、围栏、疏枝等手段进行维护。对立地环境差的古树名木,采取砌坝、培土、护坝等措施以保证水土不再流失,并通过松土、覆砂等措施,增加透气、透水面积,改善其立地环境,从而复壮树体。
(四)靠实监管责任,依法依规保护。积极履行古树名木保护的属地监督管理责任,开展古树名木巡查检查,尤其在重大项目落地、油气开发前期,县委、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主动提前介入,对项目红线内古树名木进行实地勘查,积极避让古树生长区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与古树名木管护责任单位签订管护协议,加强盗伐、损毁古树名木违法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切实加强古树保护巡查和抢救复壮工作。严厉打击非法采伐、损毁、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古树名木的违法犯罪行为,严禁在古树名木下违法祭拜、燃放鞭炮、搭建祭拜场所等行为,保护古树名木资源。
我县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文化宣传、资金投入、技术研究、管护人员配备等方面还存在短板弱项。下一步,我局将及时汇报县政府,争取资金方面的支持,并协同市林草局在古树资源动态监测、古树修补、濒危古树复壮、古树种质资源保护研究、古树名木文化宣传、技术培训等方面进一步开展交流合作,组织技术人员对我县濒危古树进行普查,按照先急后缓、“一树一策”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濒危古树修复复壮方案,共同提高我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水平和工作成效。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关心与建议,更希望您对以后的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合水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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