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水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政协合水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1号提案的答复
张亚军委员:
您在政协合水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全县封山禁牧工作力度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至1999年以来,相继实施了“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林业重点建设工程,使全县林地植被得到了有效恢复,生态环境面貌有了很大的改善,水土流失现象得到了有效控制。但在生态环境得到改善的同时,林牧矛盾越来越突出,部分乡镇群众,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随意放牧,致使牛羊进入林地啃咬、践踏林木的问题时有发生,森林资源受到一定程度的破坏。为了杜绝入林放牧,滥捕滥猎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
全县组织了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县森林派出所、乡镇组成联合工作组,开展为期6个月禁牧专整治活动。各乡镇摸清了放牧户底子,建立档案,造册登记,并与放牧户面对面签订《责令非法放牧通知书》4620份,对不听劝阻,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共计批评教育群众16人次,查出非法放牧4起,其中立案查处2起,罚款4800元,有效遏制了非法放牧户势头,保护森林资源。二是为了实施生态文明战略,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一是县乡利用悬挂横幅、刷写标语、发放宣传品、召开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森林法》、《森林法实施细则》,《庆阳市禁牧条例》、《庆阳市防火条例》。共计宣传24场次,发放各类宣传3万余张。群众的禁牧意识有了进步的认识。三是县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合水水分局、应急局、水保局紧密协调,各尽其职,认真履职,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二是各乡镇充分发挥乡镇执法大队作用,严管护林员,管好羊,护好林。四是各乡镇严格按照《合水县护林员聘用和管理办法》、《合水县生态护林员聘用和管理办法》要求,督促护林员认真进行巡山护林。二是县自然资源局委托乡镇与护林员签订管护合同,包山头包地块,分片包干,明确管护责任,同时乡镇统筹各村指定1-2名护林员专门负责新造林工程管理,一管3年不变,确保成林,把护林员管理和考核纳入乡镇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对履职不到位,责任心不强的护林员批评教育18人,调整护林员14人,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保护了森林资源安全。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对毁坏植被、乱采乱挖、乱捕滥猎。和随意入林放牧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全县森林资源得到有效增长。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对全县生态环境建设的关心和关注,希望今后能继续得到您的支持和帮助。
合水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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