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政协合水县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案的答复
赵有生、李全义、项英、梅洁、刘晓霞、王兆斌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健全完善基层治理能力体系和建设的提案”我局已收悉,针对你们提出的“农村食品安全隐患较为突出,全县发生的几起一般性食品安全事故全部为农村聚餐引发的,主要原因是为村级监管缺失,村级食品安全监管员、信息员报酬未落实,考核管理机制不健全,作用未发挥,该报备的未报备,该检查的未检查”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我局持续加大了对农村聚餐安全的监管力度,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水平进一步得到了提升。一是严格落实了农村聚餐报备制度。农村婚丧嫁庆事宜事前到由事主到所在村协管员处进行报备,各村协管员及时上报乡镇市场监管所(原食药监所),乡镇工作人员在事前对加工食品原材料、加工场所、设施设备、从业人员等聚餐环节进行安全检查,从源头上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二是为农村聚餐购买意外责任险。经汇报县政府同意,2020年6月为全县农村聚餐购买了10万元安全责任险。三是健全基层食品安全管理机制,靠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我局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制定并印发了《合水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和《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完善了食品安全、制度体系、监管体系、执法体系、应急体系和责任体系。经2020年9月合水县政府十八届36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将原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与应急管理协管员进行了统一整合,每个行政村配备了1名村级应急管理及食品安全协管员,报酬由县应急管理局统一发放,每人每月220元,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合水县村级应急管理及食品安全协管员考核办法》,健全了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考核机制,落实了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工作津贴。
在此,感谢各位委员在百忙之中对全县农村食品安全的关心和关注,希望今后能够继续得到你们对全县市场监管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帮助。
合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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