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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水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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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33000000/2024031100000005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2-1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预算公开

中共合水县委政法委2024 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2-19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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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4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收支总体情况

四、 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4 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及绩效目标申报表




前言

《合水县2024年财政收支预算》于2024年1月19日经合水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根据县级财政部门要求,现将 2024 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1.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

2.贯彻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地方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

3.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党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4.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5.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6.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7.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

8.落实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国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加强国家政治安全战略研究、法治中国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9.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10.完成党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机关内设机构

县委政法委内设职能股(室)1个:办公室。

(2)下属事业单位

下设3个事业单位为合水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合水县油区管护办(参公),合水县法学会。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收入预算464.33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575.31万元,减少55.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二)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464.33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575.31万元,减少55.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4.3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4年基本支出234.33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34.69万元,增加17.38%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23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610万元,减少72.62%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1.7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

4.培训费2万元,会议费2万元,与上年持平。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56.765万元,资产全部为办公家具和设备。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100万元。

(三)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主要是专项业务经费。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指用于在职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附:2024 年中共合水县委政法委部门预算公开表及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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