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xzfzcbmzfb--zfgzbg-2017-0125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17-04-1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公开 |
合水县机关工委2017年预算说明
根据2017年3月28日合水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合水县2017年财政收支预算》,现将2017年度本单位收支预算公示予以公示:
一、公共财政收入预算
根据单位实际需求,单位收入预算373263.4元。
二、公共财政支出预算
核定我单位全年支出预算373263.4元,其中:
1、基本支出273263.4元
(1)人员经费:以2017年1月工资为基数,2015年科学发展观业绩奖、落实养老金及增资、公益性岗位、其他临时人员工资及年终一次性奖励一并列入,核定在职人员经费242151元;住房公积金按正式在职职工全年工资总额的10%核定为19112.4元;
(2)社会保障支出:按县社保中心核定数字缴纳;
(3)公用经费:全年核定12000元;
2、专项经费100000元,其中:
(1)业务费:100000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0组,人数0人次,公务接待费预算0.3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土地储备中心、城建局按年初报送的预算填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支出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及抚养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功能分类:指支出按政府主要职能活动分类。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不包括司机工资);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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