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xzfzcbmzfb--zfgzbg-2017-0112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17-04-1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公开 |
2017年合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预算公开
2017年我局预算公开主要有六方面内容,一是单位职责;二是公共财政收入预算;三是公共财政支出预算;四是三公经费预算;五是政府性基金预算;六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一、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机关事务管理有关规定;拟订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规划计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机关事务的服务和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组织实施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规划建设和维修管理、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后勤服务保障等机关事务;指导乡镇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2、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县级机关运行所需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
3、建立健全县级机关事务管理运行经费支出统计报告和绩效考评制度,组织开展机关运行成本统计、分析和评价等工作。
4、制定和组织实施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制度办法,并接受县财政局(县政府国资委)的指导和监督;配合财政(国资)部门分类制定机关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依据标准编制县级机关事业单位资产配置计划;承担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统一管理和清产核资工作任务;监督县级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收益,确保国有资产的保置和增置。
5、组织实施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用地集中统一管理制度,配合相关部门制定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物业服务标准并贯彻实施,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及办公用房。
6、按照职责分工推进县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制定县级公务用车配备原则、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编制县级机关事业单位车辆配备、更新、报废计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对保留的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
7、推进县级机关后勤管理体制改革,制定统一的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制度,确定机关后勤服务项目和标准,合理配置和节约使用后勤服务资源。
8、负责推进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拟定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制度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节能目标指标。
9、负责集中办公区会议服务、卫生保洁、安全保卫、绿化美化、餐饮服务等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承担供排水、供配电、采暖、供气、动力、通讯、消防等公共设施设备的运行保障工作。
10、负责集中管理区域的精神文明建设、爱国卫生运动、干部职工群众性文体活动等。
11、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公共财政收入预算
统筹考虑我局实际需求,2017年全年收入预算3756614.4元。
三、公共财政支出预算
2017年全年支出预算3756614.4元,其中:
1、基本支出756614.4元
(1)人员经费:以2017年1月工资为基数,2015年科学发展观业绩奖、落实养老金及增资、公益性岗位、其他临时人员工资及年终一次性奖励一并列入,核定在职人员经费667160元;住房公积金按正式在职职工全年工资总额的10%核定为49454.4元。
(2)社会保障支出:按县社保中心核定数字缴纳。
(3)公用经费:全年核定40000元。
2、专项经费3000000元,其中:
专项经费:30000000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
核定我局三公经费58.7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53.76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由于我局2016年新成立单位,无三公经费增减变化。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安排。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
我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县财政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县财政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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