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xzfzcbmzfb--zfgzbg-2017-0049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17-04-1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公开 |
蒿咀铺乡人民政府2017年预算公开
根据2017年3月28日合水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合水县2017年财政收支预算》,现将本年度本单位(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镇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二、公共财政收入预算
统筹考虑全年可用财力及单位实际需求,现下达本单位收入预算5383209.2元。
三、公共财政支出预算
核定本单位全年支出预算5383209.2元,其中:
1、基本支出4925369.2元
(1)人员经费:以2017年1月工资为基数,2015年科学发展观业绩奖、落实养老金及增资、公益性岗位、其他临时人员工资及年终一次性奖励一并列入,核定在职人员经费3648248元;离退休人员经费395432元;住房公积金按正式在职职工全年工资总额的10%核定金支出合计)281689.2元;
(2)公用经费:全年核定600000元;
2、专项经费457840元,其中:
(1)村组干部报酬及绩效报酬323840元;
(2)村办公经费100000元;
(3)2016年目标考核奖34000元 ;
四、三公经费预算
根据年初本单位上报的三公经费预算,现核定本单位“三公”经费729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59000元;公务接待费13900元。“三公”经费不单独核拨,包含在单位公用经费之中。
五、其它事项
1、2017年预算安排的重点依然是“保工资、保运行、保重点支出”,各行政事业单位依据本预算,做好预算执行工作,并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所批示的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以及省、市、县出台的相关政策,节约单位开支。
2、2017年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人事调动、正常晋升、政策调资等因素造成的人员经费超支或预算结余部分,在年终计算增支时予以追加和扣减本年度预算,结余部分不再用于弥补单位日常开支;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不足的,需报县政府会议研究确定追加年度预算额度,所有开支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办理,年度执行过程中,所列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有结余的,不再结转下年使用,结余结转资金由县上统筹安排。
3、根据上级要求,2017年预算需全面公开,省财政厅将预算公开作为测算县上转移支付资金的重要因素,请各单位在4月18日前,将“财政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或政务网站予以公开,并将公开结果(网址链接)报县财政局,逾期未报或未公开者,按《预算法》第92条“对未依照本法规定对有关预算事项进行公开和说明的,责令改正,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11条“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处理。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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