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xzfzcbmzfb--zfgzbg-2017-0017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17-04-1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公开 |
2017年合水县店子乡人民政府预算公开
根据2017年3月28日合水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合水县2017年财政收支预算》,现将本年度本单位收支预算予以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镇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二、公共财政收入预算
统筹考虑全年可用财力及单位实际需求,本单位收入预算6076051.4元。
三、公共财政支出预算
核定本单位全年支出预算6076051.4元,其中:
1、基本支出5395011.4元
(1)人员经费:以2017年1月工资为基数,2015年科学发展观业绩奖、落实养老金及增资、公益性岗位、其他临时人员工资及年终一次性奖励一并列入,核定在职人员经费3845961元;离退休人员经费658972元;住房公积金按正式在职职工全年工资总额的10%核定金支出合计)290078.4元;
(2)公用经费:全年核定600000元;
2、专项经费681040元,其中:
(1)村组干部报酬及绩效报酬507040元;
(2)村办公经费120000元;
(3)2016年目标考核奖54000元 ;
四、三公经费预算
本单位核定“三公”经费288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1600元;公务接待费17200元。“三公”经费不单独核拨,包含在单位公用经费之中。
店子乡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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