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xzfzcbmzfb--zfgzbg-2016-0274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16-05-3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公开 |
合水县委宣传部2016年经费收支预算公示
根据2016年5月11日合水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合水县2016年财政收支预算》,现将我单位(部门)收支预算予以公示:
一、单位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承担全县宣传思想工作任务的组织、协调、指导、管理和落实。
2、负责全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3、负责组织拟定全县宣传文化事业发展的规划、计划;协调、指导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卫生、科技、体育、计划生育工作。
4、负责全县干部职工的理论学习、教育工作;负责理论研究、社会科学等方面的工作。
5、负责新闻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新闻队伍、新闻网络建设。
6、组织指导全县文化艺术等精神产品的生产、创作;负责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
7、负责规划、部署全县农村、机关、企业和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思想道德教育、形势政策教育。
8、负责全县全民国防教育规划、计划的制定、实施工作;负责重大国防教育活动的组织安排;承办市国防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9、负责全县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调查研究工作。
10、协助县委组织部考核县直宣教口各单位领导干部。
11、承办县委和市委宣传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公共财政收入预算
统筹考虑全年可用财力及单位实际需求,我单位收入预算1269631元。
三、公共财政支出预算
核定我单位全年支出预算1269631元,其中:
1、基本支出769631元
(1)人员经费:以2016年1月工资为基数,2014年科学发展观业绩奖、落实养老金及增资、公益性岗位、其他临时人员工资及年终一次性奖励一并列入,核定在职人员经费672866元;离退休人员经费3420元;住房公积金按正式在职职工全年工资总额的10%核定为53345元;
(2)社会保障支出:不逐单位下达,按县社保中心核定数字缴纳;
(3)公用经费:全年核定40000元;
2、专项经费500000元,其中:
(1)专项业务费:500000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
核定我单位三公经费11.4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8.9万元;公务接待费2.56万元。三公经费不单独核拨,包含在单位公用经费之中。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支出
七、关于2016年部门预算的有关说明
1、2016年预算安排的重点依然是“保工资、保运行、保重点支出”,各行政事业单位依据本预算,做好预算执行工作,并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所批示的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以及省、市、县出台的相关政策,节约单位开支。
2、2016年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人事调动、正常晋升、政策调资等因素造成的人员经费超支或预算结余部分,在年终计算增支时予以追加和扣减本年度预算,结余部分不再用于弥补单位日常开支;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不足的,需报县政府会议研究确定追加年度预算额度,所有开支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办理,年度执行过程中,所列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有结余的,不再结转下年使用,结余结转资金由县上统筹安排。
3、根据上级要求,2016年预算需全面公开,省财政厅将预算公开作为测算县上转移支付资金的重要因素,请各单位在5月底前,将“财政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或政务网予以公开,并将公开结果(网址链接)报县财政局,逾期未报或未公开者,按《预算法》第92条“对未依照本法规定对有关预算事项进行公开和说明的,责令改正,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11条“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处理。
附件:合水县委宣传部财政收入支出和三公经费预算表/PublicInformation/xzfzcbmzfb/201606241104014260.xlsx
中共合水县委宣传部
201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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