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xzfzcbmzfb--zfgzbg-2016-0269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16-05-3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公开 |
合水县林业综合管理服务中心2016年度财政预算公示
根据合财发﹝2016﹞104号《关于下达2016年合水县县直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单位2016年财政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1、负责林业信息服务;
2、负责林权流转服务于管理;
3、办理林权抵押贷款与森林政策性保险相关业务;
4、负责林业法律政策咨询;
5、负责组织开展承包经营合同纠纷调解仲裁工作;
6、负责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
7、负责林下经济发展组织实施工作;
8、负责林业科技培训工作;
9、负责林权变更档案管理工作。
二、公共财政收入预算
统筹考虑全年可用财力及单位实际需求,下达我单位收入预算458211元。
三、公共财政支出预算
核定我单位全年支出预算458211元,其中:
1、基本支出438211元
(1)人员经费:以2016年1月工资为基数,2014年科学发展观业绩奖、落实养老金及增资、公益性岗位、其他临时人员工资及年终一次性奖励一并列入,核定在职人员经费384017元;住房公积金按正式在职职工全年工资总额的10%核定为30194元;
(2)社会保障支出:按县社保中心核定数字缴纳。
(3)公用经费支出:全年核定24000元。
2、专项经费20000元,其中:林业服务中心业务费20000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
根据年初我单位上报的三公经费预算,现核定我单位三公经费0.2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1万元。三公经费不单独核拨,包含在单位公用经费之中。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支出。
七、关于2016年部门预算的有关说明
1、2016年预算安排的重点依然是“保工资、保运行、保重点支出”,各行政事业单位依据本预算,做好预算执行工作,并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所批示的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以及省、市、县出台的相关政策,节约单位开支。
2、2016年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人事调动、正常晋升、政策调资等因素造成的人员经费超支或预算结余部分,在年终计算增支时予以追加和扣减本年度预算,结余部分不再用于弥补单位日常开支;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不足的,需报县政府会议研究确定追加年度预算额度,所有开支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办理,年度执行过程中,所列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有结余的,不再结转下年使用,结余结转资金由县上统筹安排。
3、根据上级要求,2016年预算全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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