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xzfzcbmzfb--zfgzbg-2016-0198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16-05-3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公开 |
合水县法律援助中心2016年预算公示
根据2016年5月11日合水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合水县2016年财政收支预算》,现将本年度我单位(部门)收支预算予以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甘肃省法律援助条例》。
2、组织、指导、协调本辖区的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审查和批准法律援助申请。
3、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办理法律援助事务。
4、代写各类法律文书。
5、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
6、管理法律援助业务档案。
7、开展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律援助工作。
二、公共财政收入预算
统筹考虑全年可用财力及单位实际需求,我单位(部门)收入预算634028元。
三、公共财政支出预算
核定我单位全年支出预算634028元,其中:
1、基本支出634028元
(1)人员经费:以2016年1月工资为基数,2014年科学发展观业绩奖、落实养老金及增资、公益性岗位、其他临时人员工资及年终一次性奖励一并列入,核定在职人员经费547696元;离退休人员经费3480元;住房公积金按正式在职职工全年工资总额的10%核定为46852元;
(2)社会保障支出:不逐单位下达,按县社保中心核定数字缴纳;
(3)公用经费:全年核定36000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
根据年初我单位上报的三公经费预算,现核定我单位三公经费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支出。
合水县法律援助中心
201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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