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xzfzcbmzfb--zfgzbg-2016-0165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16-05-3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公开 |
合水县红十字会2016年预算公示
根据2016年5月11日合水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合水县2016年财政收支预算》,现将我单位本年度收支预算予以公示:
一、单位职责:
1、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际红十字与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时附加议定书。
2、指导和协调各乡镇、街办村组及县直相关部门单位,建立健全红十字会组织,并指导开展工作。
3、在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社区和农村组织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和急救演练工作。
4、开展救灾备灾工作,新建和管理救灾备灾设施,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向上级红十字会及时报告情况。
5、开展有益于青少年省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6、组织红十字会会员,志愿工作者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高危人群行为干预、感染者及病人医疗救助、人道关怀。
7、参与输血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事业的发展,协助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发动工作。开展遗体、器官捐献和“中华造血干细胞捐献”的宣传、动员、登记工作。
8、依法开展募捐活动、举办符合红十字会宗旨和社会福利事业和经济实体。
9、依照《日内瓦公约》及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参加国内外人道主义救助工作。在上级红十字会指导下,开展与国内国际红十字组织的友好合作与交流。
10、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红十字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公共财政收入预算
2016年收入预算268870元。
三、公共财政支出预算
核定我单位全年支出预算268870元,其中:
1、基本支出248870元
(1) 人员经费:以2016年1月工资为基数,2014年科学发展观业绩奖、规范津补贴、公益性岗位、其他临时人员工资及年终一次性奖励一并列入,核定在职人员经费215357元;住房公积金按正式在职职工全年工资总额的10%核定为17513元;
(2) 社会保障支出:按社保中心核定数字缴纳;
(3) 公用经费:全年核定16000元;
2、专项经费20000元,其中:
红十字工作经费20000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
根据年初我会上报的三公经费预算,核定我单位三公经费0.2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6万元。三公经费不单独核发,包含在单位公用经费之中。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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