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xzfzcbmzfb--zfgzbg-2016-0123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16-05-3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公开 |
合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示
根据2016年5月11日合水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合水县2016年财政收支预算》,现将本年度我单位(部门)收支预算予以公示:
一、单位职责
1、负责食品(含保健食品、酒类食品、清真食品、食品添加剂)、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化妆品等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2、负责监督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许;
3、负责制定全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查处违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4、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5、承办县委、县政府、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公共财政收入预算
统筹考虑全年可用财力及单位实际需求,现下达你单位(部门)收入预算6488582元。
三、公共财政支出预算
核定你单位全年支出预算6488582元,其中:
1、基本支出5588582元
(1)人员经费:以2016年1月工资为基数,2014年科学发展观业绩奖、落实养老金及增资、公益性岗位、其他临时人员工资及年终一次性奖励一并列入,核定在职人员经费4814745元;离退休人员经费41184元;住房公积金按正式在职职工全年工资总额的10%核定为404653元;
(2)社会保障支出:不逐单位下达,按县社保中心核定数字缴纳;
(3)公用经费:全年核定328000元。
2、专项经费900000元,其中:
(1)食品安全监管经费400000;
(2)取样化验及视频会议等经费500000。
四、三公经费预算
根据年初你单位上报的三公经费预算,现核定你单位三公经费6.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5.55万元;公务接待费1.15万元。三公经费不单独核拨,包含在单位公用经费之中。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支出。
合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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