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xzfzcbmzfb--zfgzbg-2016-0076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16-05-3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公开 |
合水县老龄办2016年预算公示
根据2016年5月11日合水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合水县2016年财政收支预算》,现将我单位本年度收支预算予以公示:
一、单位职责
1、贯彻落实老龄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年度老龄工作计划及中长期老龄工作规划。
2、负责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决定落实情况。
3、宣传、调查、研究我县人口老龄化的现况与发展趋势,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收集、整理和上报老龄工作的有关情况和信息。
4、指导、督促、检查各乡镇、社区的老龄工作,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5、落实老年人各项优待政策。
6、联系协调老年协会和社会团体,引导他们开展积极健康的社会活动。
7、开展老龄问题的学术交流,参加有关专业会议和活动。
8、承办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9、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公共财政收入预算
统筹考虑全年可用财力及单位实际需求,现将我单位(部门)收入预算99800元予以公示。
三、公共财政支出预算
核定全年支出预算99800元,其中:
1、专项经费99800元,其中:
(1)老龄事业费80000元;
(2)高龄老人参合费19800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
根据年初上报财政局的三公经费预算,现核定三公0经费1.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8万元;公务接待费0.65万元。三公经费不单独核拨,包含在单位公用经费之中。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支出。
七、关于2016年部门预算的有关说明
1、2016年预算安排的重点依然是“保工资、保运行、保重点支出”,各行政事业单位依据本预算,做好预算执行工作,并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所批示的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以及省、市、县出台的相关政策,节约单位开支。
2、2016年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人事调动、正常晋升、政策调资等因素造成的人员经费超支或预算结余部分,在年终计算增支时予以追加和扣减本年度预算,结余部分不再用于弥补单位日常开支;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不足的,需报县政府会议研究确定追加年度预算额度,所有开支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办理,年度执行过程中,所列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有结余的,不再结转下年使用,结余结转资金由县上统筹安排。
3、根据上级要求,2016年预算需全面公开,省财政厅将预算公开作为测算县上转移支付资金的重要因素,请各单位在5月底前,将“财政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或政务网予以公开,并将公开结果(网址链接)报县财政局,逾期未报或未公开者,按《预算法》第92条“对未依照本法规定对有关预算事项进行公开和说明的,责令改正,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11条“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处理。
附件:2016年预算和三公经费公示表:/PublicInformation/xzfzcbmzfb/201606081423190212.xls
合水县老龄办
201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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