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xzfzcbmzfb--zfgzbg-2016-0040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16-05-3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公开 |
合水县老干部局2016年财政收支预算公示
根据2016年5月11日合水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合水县2016年财政收支预算》,现将本年度你单位(部门)收支预算予以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做好离休干部和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督查.指导全县离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落实情况。’
(2)深入调查研究.针对全县老干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县委.县政府当好参谋。
(3)组织.开展‘养老.敬老.爱老’活动,依法维护老干部的护肤权益;组织老干部开展活动。
(4)会同有关部门完善老干部离休费.医药费的保障机制和财政支持机制,确保离退休干部待遇落实。
(5)负责老干部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工作;负责参观.探亲访友等离休干部的接待服务工作。
(6)管理本单位的国有资产;改善办公老干部活动条件,发挥活动场地和设施的作用,发挥老干部事业。
(7)承办县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8)承办县委组织部和市老干部工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公共财政收入预算
统筹考虑全年可用财力及单位实际需求,现下达你单位(部门)收入预算1912524元。
三、公共财政支出预算
核定你单位全年支出预算1912524元,其中:
1、基本支出1762524元
(1)人员经费:以2016年1月工资为基数,2014年科学发展观业绩奖、落实养老金及增资、公益性岗位、其他临时人员工资及年终一次性奖励一并列入,核定在职人员经费356725元;离退休人员经费554928元;住房公积金按正式在职职工全年工资总额的10%核定为30871元;
(2)社会保障支出:800000元
(3)公用经费:全年核定20000元
2、专项经费150000元,其中:
(1)业务费:150000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
根据年初你单位上报的三公经费预算,现核定你单位三公经费1.1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21万元;公务接待费0.98万元。三公经费不单独核拨,包含在单位公用经费之中。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支出
七、关于2016年部门预算的有关说明
1、2016年预算安排的重点依然是“保工资、保运行、保重点支出”,各行政事业单位依据本预算,做好预算执行工作,并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所批示的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以及省、市、县出台的相关政策,节约单位开支。
2、2016年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人事调动、正常晋升、政策调资等因素造成的人员经费超支或预算结余部分,在年终计算增支时予以追加和扣减本年度预算,结余部分不再用于弥补单位日常开支;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不足的,需报县政府会议研究确定追加年度预算额度,所有开支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办理,年度执行过程中,所列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有结余的,不再结转下年使用,结余结转资金由县上统筹安排。
3、根据上级要求,2016年预算需全面公开,省财政厅将预算公开作为测算县上转移支付资金的重要因素,请各单位在5月底前,将“财政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或政务网予以公开,并将公开结果(网址链接)报县财政局,逾期未报或未公开者,按《预算法》第92条“对未依照本法规定对有关预算事项进行公开和说明的,责令改正,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11条“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处理。
附件:合水县老干部局2016年财政收支和三公经费预算表/PublicInformation/xzfzcbmzfb/201606060906386841.xlsx
合水县老干部局
201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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