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xzfzcbmzfb--zfgzbg-2015-0145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15-07-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公开 |
关于下达2015年合水县县直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的通知
法制办:
根据2015年7月10日合水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合水县2015年财政收支预算》,现将本年度你单位(部门)收支预算予以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收入预算
按照“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原则,统筹考虑全年可用财力及单位实际需求,现下达你单位(部门)收入预算639705.2元。
支出预算
核定你单位全年支出预算639705.2元,其中:
基本支出539705.2元
(1)人员经费:以2015年1月工资为基数,2013年科学发展观业绩奖、规范津补贴、公益性岗位、其他临时人员工资及年终一次性奖励一并列入,核定在职人员经费384908元;离退休人员经费92520元;住房公积金按正式在职职工全年工资总额的10%核定为30277.2元;
(2)社会保障支出:不逐单位下达,按县社保中心核定数字缴纳;
(3)公用经费:全年核定32000元。
2、项目支出100000元,其中:
(1)业务费100000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
根据年初你单位上报的三公经费预算,现核定你单位三公经费3.6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43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三公经费不单独核拨,包含在单位公用经费之中。
关于2015年部门预算的有关说明
1、2015年预算安排的重点依然是“保工资、保运行、保重点支出”,各行政事业单位依据本预算,做好预算执行工作,并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所批示的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以及省、市、县出台的相关政策,节约单位开支。
2、2015年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人事调动、正常晋升、政策调资等因素造成的人员经费超支或预算结余部分,在年终计算增支时予以追加和扣减本年度预算,结余部分不再用于弥补单位日常开支;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不足的,需报县政府会议研究确定追加年度预算额度,所有开支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办理,年度执行过程中,所列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有结余的,不再结转下年使用,结合结转资金由县上统筹安排。
根据上级要求,2015年预算需全面公开,省财政厅将预算公开作为测算县上转移支付资金的重要因素,请各单位在本预算下发后5个工作日内,将“财政收支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并将公开结果(网址链接)报县财政局,逾期未报者,县财政将暂停该单位所有资金支付业务。
二0一五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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